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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江龍所管轄的北區,跟李旭所在的西區,有很大不同。
李旭有個工廠,即便不出去收保護費也能自食其力,養活一群人。但過江龍沒有工廠,手下們全是靠收保護費過活的,或者到網咖欺負一些叛逆期的年輕人,偶爾還去搶劫,簡直是為了生活,無所不用其極。南、西、北三區,李旭的名聲最好,雷震子次之,反而是過江龍的北區最爛,去到哪都一堆人指著脊樑骨罵,所管理的13條街商販們怨聲載道。就連平時路過的時候,老百姓們的目光都是怨憤的。
過江龍跟他的手下們,可以說是真真正正的社會蛀蟲,敗類、人渣,屬於那種典型欺男霸女的流氓胚子。要不是我看這群渣宰還算重感情、有道義,真就不想當這個什麼破老大。
什麼過江龍給我留了一大塊地盤,狗屎!活脫脫一個爛攤子。
而住的地方,跟李旭那種集體宿舍不同,過江龍享有一棟獨立的平房,雖然是租的。但已經交足了三年的租金。房子不大,也就三十來平方,分兩層,裡面傢俱齊全,有冰箱有洗衣機。還有電腦,跟一般人家的小康生活差不多。
跟過江龍相比,手下們的待遇就差了很多。二十多個人,基本每人都在周圍的住宅區裡租有房子,當然是那種幾百塊一個月的小單間,連吃飯都得自己解決。要是發生什麼事,像收租金、被人找麻煩等,一個電話就要到場。
單就這一點跟李旭相比,過江龍絕對算不上一個好老大,虧得這群手下還能對他死心塌地、不離不棄。
第二天上午,我和東方雨搬進了過江龍的房子,她住二樓,我住一樓。
先是在臥室的櫃子裡找到過江龍的所有財産,一個存摺,外加五萬塊現金。存摺裡錢不多,只有兩萬塊,如今過江龍死了,裡面的錢自然也就拿不出來。另外還有幾個筆記本,記錄了二十多個手下的詳細身份資訊,以及每個月租金的收集和分發情況,倒也非常清晰。
現在十二月份才剛過去幾天,所以北區的保護費還沒有收。我把所有手下全部召集了起來,開始重新制定新的規矩。
首先,收保護費的時候,一定要客氣,不能不給就砸店,盡量用勸說的口吻去交涉;其次不能再去搶劫,不能去網咖找那些小青年要“零花錢”,更不能隨便欺負老百姓;最後,每個手下的工資。我都會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多加一些,起碼能保證他們吃住都不成問題。
我們雖然是流氓,但也得具備自己的底線,去做一個有人性的流氓。
李旭的團隊是自力更生型的,而過江龍的團隊,則是放養型的,每個月的租金只要收上來,過江龍就不會再去管手下們做什麼,只要不危害到他,燒殺搶掠都不會過問。
而我則必須要杜絕這一點。
北區所管轄的街道本來有1條,總共就有16條,商鋪一百多間,每個月倒也能收起好幾萬的租金。不過北區這邊很亂,商鋪們時常會遭到小偷或者強盜啥的,手下們幫忙的時候,難免會受些小傷,醫療費就得花上不少。
所以,手下們不能再自己去找“零花錢”之後,即便我承諾給他們加工資,大夥兒的生活質量也並沒有多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