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卻辦了壞事,又或幫了倒忙。
這種事屢見不鮮。
且無論這人是好或是壞。
道理依舊如此。
每個人都有七情六慾,從而當自己此刻或將來的既得利益,又或是想要保護的人、事、物,於自己眼前受到迫害的時候,自然是會採取行動的。
且大多數時候,只會盲目地行動,而不是如同此事於己無關的人一般,靜觀其變而後謀動。
並且這種事,也便是所謂的:到了嘴邊的鴨子都給飛了,當然要找搶走這隻鴨子的人算賬了。
簡單而言,便是恩怨。
韓秋水雖然答應了莫知道的請求,但她與金戊並無什麼情份。
這倒巧了。
若非如此,韓秋水剛才定然會出手,也不會看到金戊察覺到自己已潛至附近,手中招式那一霎那的停頓,以及那極其警惕地稍稍回首。
其實便是韓秋水出手,也沒什麼。
畢竟以她的功夫與閱歷,定然不會辦壞事,也不會幫倒忙。
可卻也會壞了事。
壞了金戊的算盤。
打算。
金戊究竟有著什麼打算?
這也巧了。
若不是察覺到韓秋水已潛至附近,金戊也本沒打算講得如此直白的。
可韓秋水敵友不明,單是潛至他身後兩丈近處,恰好有那麼一陣不強但也不弱的風,掠過房舍之間,將韓秋水的衣袂卷得發出了那麼些動靜,金戊也未曾發現,更未曾想到,如此高手,竟早已隱藏在了暗處。
如此一來,想必對方已將他先前與追魂那人交手的過程盡皆看在眼底。
以此看來,這人至少不是敵人。
至少現在還不是。
若非如此,單是此人出手,無論相幫於哪一方,另一方除了束手待斃,便是望風而逃。
萬不會還有他能將索命的那名殺手也引出來的餘地。
因而結合了方方面面的考慮之後,金戊才喊出了交手以來的第一句話。
他喊道:“向來不對眼的也就罷了!自家兄弟,為何向我動手!”
沒錯。
索命與追魂,其實是向來不對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