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陸珩直接睡在了喬家。
翌日一大早,喬媽就把懶床的兩人薅起來,吃完粥四個人去了商場。
南城有個習俗,訂婚丈母孃會給準女婿買衣服,反之婆婆也會給準兒媳準備。陸珩雙親去得早,這一項就由他自己代勞。
因為大家都知道這個習俗,所以在喬汐和陸珩買衣服的時候,並沒有出現某一方搶著付錢的情況。
到了喬爸喬媽選好去付錢,陸珩卻和他們爭了起來。
“哎喲,我們這不需要你付,聽話把卡收起來。”劉春從營業員那裡把衣服拿過來,“再這樣我跟你叔就不買了。”
喬汐勸道:“你就讓我媽付吧。”
“這是我應該做的。”在這方面,陸珩不退步。
最後,還是喬爸說通了他,“這次就讓她付,等結婚的時候你再來,可以吧。”
陸珩思考了片刻,點頭表示同意。
這麼些年,他除了每月定期打錢以外,其實並沒有為二老做過什麼。
好不容易等他回來,又一聲不吭拐走了他們最寶貝的女兒,陸珩覺得這要是換做是他,怕不會這麼快接受自己的。
因著出來的目的性很明顯,臨近中午吃飯的點,衣服就已經全部買齊。
四人在商場隨便找家餐廳吃了飯。
喬媽和喬汐還要去買其他東西,喬爸已經不想再逛,帶著陸珩回去釣魚,臨走讓她們逛好給他倆打電話。
男人們離開後,喬媽就和喬汐去了家居店買結婚陪嫁需要的零碎物品。
喬汐全程就看她媽挑選,偶爾詢問她的意見,沒到兩小時,就買的差不多。
別看喬媽平時節省,在辦大事方面還是很捨得花錢的,大幾千的被子和四件套眼都不眨地買了,看得喬汐都心疼。
她奶奶找人彈的棉花被不厚實嗎?
“打個電話問你爸還來不來接我們?”
喬汐不抱希望地打了電話,得知兩人才剛到釣魚的地方,對這個回答一點也不意外。掛完電話後,就和她媽打車回家了。
訂婚之前,喬爸帶著妻女回了趟老家。
他們是頭天下午開車去的,在喬奶奶家吃了飯,飯桌上喬爸提及了女兒訂婚的事。
因為捂得嚴實,喬家這會兒還沒人知道喬汐和陸珩在一起的事。
收穫大家的恭喜後,胡金菊開口問:“沒聽講汐汐談朋友了啊,這麼快就訂婚?和誰呀?”
喬媽倪了她一眼,很自然回:“就小陸,你們都認識。”
小陸?
胡金菊眉頭皺了皺,詫異開口:“不會是你們收養的孤兒吧?”
喬勝聽著心裡很不舒服,回懟:“什麼孤不孤兒的,以後他就是我兒子了。”
“老三,我覺得這事你們還是要慎重點,畢竟是汐汐的終身大事。”胡金菊滿臉嚴肅,誇大其詞:“你不能因為汐汐年紀大了,就讓她隨便找個人嫁了啊!”
喬汐拿著筷子戳碗裡剩下的半碗飯。
你才是孤兒!
誰特麼年紀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