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覺尷尬一笑:“我、我沒仔細問,我只拿了我妹妹的照片問他們認不認識,認識的就多問一下情況,不認識的我問過就走了。”
“事實上,在鄒先生路過的山上農戶裡,確實有個女主人失蹤好幾天了,我昨天剛去問過。”武方和有些疲憊地解釋。
接著劉錦繼續說,單身漢的姐姐知道一柳村發生的事,她是來讓單身漢離開這裡,去別的地方躲一躲的。
單身漢姐姐出發前跟家裡人說,反正她弟弟又不是親手殺的人,躲出去幾年,就算最後案子查到這,也沒人可以定他的罪。
夜晚黑暗,單身漢認錯了姐姐,誤殺了她,只能分屍掩蓋罪行,至於那個裝屍體的布袋子,確實是鄒米用過的。
當時鄒米跟黃微留下了很多東西,單身漢搶了其中一個裝行李的布袋子,裡面有幾身裙子被他送給了姐姐,袋子他自己留著用了。
那天剛好姐姐穿著鄒米的白色裙子來,他才會誤認為那是鄒米,先下手殺了她。
事後單身漢將屍塊扔到了山下,扔的時候他其實將屍塊掏出來扔的,因為他知道山崖下面是很深的流水,那些流水會把屍塊沖到更深的山裡,分開沖走的話,沒人會知道他來這扔過屍塊。
關於這個細節,付生玉是沒看見的,劉錦這麼說,她無法反駁。
一切好像都順理成章地連了起來,包括死去的人數。
而警方在山崖底下找了一天一夜,總算翻到了一些屍塊組織,簡單做了個鑒定,確實跟單身漢有血緣關系。
可惜的是時間太遲,他們沒法找全屍體,只找回來了不到十塊肉,還有單身漢還沒來得及處理的、藏在家裡的骨頭。
至於單身漢為什麼要殺老闆娘,他說是因為老闆娘忽然說要自首。
“我為她犯了罪,她卻想把我送進監獄裡,好啊,我進監獄,她也別想活!”單身漢說這句話時,臉上是古怪又瘋癲的笑容。
鑒於有人自首,加上證據鏈齊全,包括死者證物、動機、時間、兇器,都能從單身漢指出的位置找到,而且他當著警察的面殺了老闆娘,這已經足夠他牢底坐穿或者直接死刑。
至於單身漢怎麼進入火爐的,他說是他送老闆娘上山進入火爐的,後來聽老闆娘說要自首,還跟老闆娘吵了一架,接著警察找來,他不好出去,就躲在了內層裡。
火爐裡有個用來儲存穀子的烘幹房,不大,只能躲進去一個人,而且不容易被人發現,警方不熟悉,加上老闆娘沒說,就沒人發現他的存在。
拆開老闆娘這一個的話,總共五個案子,同線結案,所以劉錦把案子全部講給鄒覺聽,看他作為受害者家屬怎麼判斷。
鄒覺已經聽茫然了,因為警方的案宗太完整了,好像每個案子都那麼自圓其說,可實際上,根據付生玉和他自己的發現,殺人者必然不是這些兇手。
可他們又不能說有人用特殊的面具操縱了這些兇手殺人。
說出來的話,大概就是他要被送去精神科做檢查了。
看著檔案許久,鄒覺剛想開口問付生玉,就想起來前兩天付生玉刪掉手機便簽時說的話。
“鄒覺,我們什麼都不知道,不能被警察懷疑上,現在兇手跟被害者已經完全對應上,一環扣一環,我們不參與,就當什麼都不知道。”
見鄒覺猶豫,劉錦說:“鄒先生,我們通知你過來,就是想著,作為朋友,我們先告訴你這些情況,之後是否複核、上訴,都將由檢察院進行,如果你對這個案情總結不滿意,我們還將繼續探查。”
鄒覺沉默一會兒,搖頭:“不用了,其他案子什麼情況與我無關,我只要殺害了我妹妹的兇手被繩之以法。”
劉錦表示明白,之後檔案會交予檢察院,等到開庭的時候,會有人通知鄒覺去作為受害者家屬出席。
案子似乎就這麼落下帷幕,警方收網,兇手死的死、抓的抓,所有的事情都塵埃落定。
小於警官始終沒回來,他需要時間來接受自己的家鄉做出了這樣的事情;警方用最快的速度押送兇手跟證物離開,將由雲城的法院進行判決。
他們打算帶付生玉跟鄒覺一程,路上付生玉想起來他們還停著車在山路邊,就讓警方在卡車邊放他們下車。
劉錦在車內說:“不行的話我讓個技術好的小孩兒帶你們吧?”
鄒覺試著開車門,發現還能開,回道:“沒事,我能開,這幾天也習慣這下不停的雨了,你們快走吧,別出意外。”
看兩人堅持,劉錦就跟他們道別,說到雲城見。
另一邊付生玉上了車,等鄒覺發動車子。
卡車比較大,掉頭很不方便,鄒覺打了半天方向盤,終於把車子調轉車頭後,猛地踩下剎車——車前站著一個穿白色裙子的長發女孩兒,撐著把白色的油紙傘,抬起頭來,跟鄒米長得八分相似。
作者有話說:
【此章完】
阿玉:每天都為了不進精神病院而努力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