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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慢點說,出什麼事了?”縣丞童異扶住他。
“我在城牆上發現了血腳印……呼呼……路上……路上也有……”他說的時候還瞟了一眼鳳無心,鳳無心察覺到他看自己,立即看了回去。
他立即收了回去。
“將這兒封起來,來三個年輕人,跟我一起去找腳印,其他人先回家,別再外面隨意走動,免得破壞了證據。”縣丞童異說道。
“大人,就讓我們在這裡守著,我們哪兒也不去,也覺得不會去破壞什麼。”其中一受害者家屬說道。
縣丞童異點頭,帶著人,說,“走。”
他們走,鳳無心卻不知該如何,人是聞人傑所殺,可她就是不願意見到聞人傑受罰?
但天下皆有法可依,怎可因為自己而包庇某一個人呢?
矛盾在她的腦子裡打架,但她自己已經清楚,不論兩者怎麼打,她都已經將人放走了,這必定是一個無頭案,而她,錯了嗎?
帝歌不喜她提聞人傑,這事她又能跟誰說?
哪知鳳無心還沒走到城門,那縣丞竟然去而複返,而他身後的五個人將她團團圍住。
“人是你殺的,對不對?”他問,“你的同夥是誰?”
“我殺人絕對不會弄的這麼多學!”鳳無心微微蹙眉。
“有人看見你昨夜跟同夥在縣城遊走!”縣丞童異說道。
“就算我走了,你就肯定我是兇手?”鳳無心蹙眉,她是不是真的成了聞人傑的同夥?
“如果你說不是,那麻煩你把鞋子脫下來!”縣丞童異非常嚴肅地說道。
鳳無心想說不,但……她脫了。
縣丞後面的一個官差接過,隨即拿出與一張紙比對,又細細看鞋子的情況,好一會人才對縣丞點頭。
“我到過發現場。”鳳無心幹脆自己先說了。
“你剛剛為什麼不說?”縣丞問道。
“我為什麼要說?”鳳無心反問。
“你怎麼會在案發現場?”縣丞問道。
“我循著蹤跡來的,我來的時候人已經被殺了!”
“你循著什麼蹤跡來的?”
“大人大概不知,去聞家的人已經全部遇難,大人應該也知道,我是去清水鎮鳳尾村的人。”
“你說其他人去了聞家?”
“沒錯,不僅如此,他們還殺了聞家所有人。”
縣丞童異震驚,但他不能聽信鳳無心一面之詞,“我會派人去查,但現在這件大案你的嫌疑最大,本官要將你收監。”
他示意身後的人去帶鳳無心。
“大人要抓我,可有文書?”鳳無心道。
“刻不容緩,如果上頭要責罰,本官願意承擔!”童異決心不改。
鳳無心只能成全她,於是她再次進了縣裡的大獄,這次她連衣服都換成了囚服,而她的那身衣物大概被拿去當證物了!
只是上次關她的是死牢,而這裡是普通牢房,可鄰居卻不是她所喜歡的人。
“鳳大丫,你怎麼被關進來了?”鳳三老婆子可高興了,她不等鳳無心回答,便道:“是不是那個短命鬼不要你了,你放心,奶奶出馬,一定叫他不敢休你,但……但你讓靈靈跟你一起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