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老三的墓地,到葫蘆山,二柱走了小半個時辰。
這還是他點了燈,能看得見路的緣故。
山上的岔路這樣多,天氣也漸漸寒了,狼群猛獸也可能要出來狩獵過冬的食物。
古代山上多野獸猛禽,便是熟練的獵人也不敢隨意進出陌生的山林。
若不是對葫蘆山輕車熟路,又知道這附近沒有虎狼之類的猛獸,否則二柱絕對不會在夜裡獨自一個人上山。
葫蘆山北坡陡峭,大樹總共才幾顆,而附近有山洞的,就更少了。
拿了鋤頭,來到李氏所指的地方,他將燈籠掛在樹枝上,開始摩拳擦掌,奮力挖坑。
挖了好幾個坑之後,才扯出一塊破布來。
“再好的布料,在泥濘中掩埋這麼多年,也變得不堪了。”
二柱搖搖頭。
已經無需再挖了,這地方真的埋有當年裹著他的襁褓被子。
除非李氏未卜先知,事前在這裡埋好了東西。
但她怎可能於多年前就知道會有這一劫。
看來,李氏所言非虛。
王老三當初害得別人溺水身亡,最後自己卻也是淹死在了河裡,只能說是老天有眼。
李氏當年所作的事未必比王老三好到哪兒去,她的話並不能全信。
但那些都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他不可能以片面之詞,再加上這地裡埋著的幾塊破布,就能去衙門狀告李氏夫婦。
二柱現在只有一個疑問,那就是自個兒到底是不是信王的子嗣。
同樣是那一天出生的,身上同樣帶有金鎖,如若那淹死在河裡的女子是高家的婢女,那他的身份就確定了。
他趁夜來挖出布料,也是心存僥倖,想要以此為線索搞清楚自己的身世。
可惜那布料被埋壞了,成了一團土色的破泥布,已看不出本來的樣子。
旁邊的草叢裡傳來動物穿梭在其中的聲音。
二柱的心提了起來,趕忙將燈籠從樹上摘下,又以鋤頭作為武器,小心翼翼的往回走著。
到家時,他將腳下的泥垢清理乾淨了,又將地面收拾妥當,才進去。
荷花村民風淳樸,再加上本朝律法偷盜砍手一說,少有人會入室行竊。
王家眾人皆睡得昏死,便是淺眠的王老漢聽到腳步聲,也只以為是李氏,便沒有理會。
一夜過後。
大清早的,隔壁大房的人已經在忙著收拾東西了。
想來好似許靜嫻打算在父母臨死前,看最後一眼,盡一盡兒女孝道。
午時便要斬首。
她看了眼也在收拾著的丈夫,眼中有些許無奈。
本來是要住到縣裡的房屋去,好照看獄中雙親的,可是王寡婦這幾天和李氏一樣,很是反常。
王逸軒擔憂母親出事,便提議留在荷花村。
出嫁從夫。她熟記婦德,便也不好說什麼。
況且,把弟弟藏在荷花村裡,確實更安全一些。
“硯書也要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