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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皇登基之前,本朝講究父母在無私産。
一般來講,在父母沒有去世的時候,兒子們是不會分家的。賺到的錢都要交給家裡,每個人的開銷也都從家裡拿。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丈夫去世了,家裡只剩下孤兒寡母,那麼最先欺負孤兒寡母的往往不是外人,恰恰是本家人,是同宗同族的人,讓孤兒寡母將家裡的房屋和財産都“還回來”。
因為房屋和財産,原本就不是小家庭的,而是大家族的,在丈夫去世之後,大家族自然要收回。而且不僅要收回房子,還要收回孩子,除非妻子一直在婆家為去世的丈夫守寡,否則妻子一旦回孃家或者再嫁人,想要見到自己的親生兒女,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之前,宋小蓮的二叔一家,已經來搜刮了一次,給宋小蓮一家留下的,也只有這麼一套屋子罷了,還是看在宋承信讀書不錯,以後沒準能有作為的份兒上。但是現在,二叔一家得知宋小蓮全家都不再姓王,改姓宋,自然連這一套屋子都不會留給他們了。
女皇登基之後,在律法上增添了不少保護女人和兒童的條款,但是對丈夫過世後財産的劃分辦法,卻沒有做出調整。
宋山竹思考了一下,試著猜測女皇這樣做的原因——第一,如今絕大多數家庭,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三代同堂甚至四代同堂,這樣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根本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産”這一回事。
第二,女皇雖然開始保護女人,開始為女人創作各種各樣自立的機會,但是依照目前的情形,絕大多數女人還是沒有受過教育、沒有工作,也不能經濟獨立地生存著。女皇可以規定在丈夫過世之後,財産屬於妻子和子女,但是這些財産,很多時候妻子也沒有參與創造。或者說在創造財富這件事上,女人所做的貢獻並沒有佔到一個家庭的一半。
農家的女人要種地也要織布,付出的勞動不比男人少,但是商人家、工匠家、官吏家……都是男主外女主內,家庭的財産,都是男人賺回來的。
假如女皇簡單粗暴地規定丈夫去世後,財産歸妻子和子女所有,既不十分公平,也會遇到非常多的阻力和反對。
因此女皇所做的,不是將現成的好處提供給女人,而是為女人提供走出家門、靠自己雙手創造社會價值的機會,等女人都可以賺錢、可以獨立了,地位自然也就提高了。
這麼一來……無論是按照傳統的習俗,還是女皇的新律法,宋山竹一家現在住的房子,還真的是屬於王家的。
之前王家將這套房子給他們住,他們才能住,現在王家要把這套房子收回去,那麼宋山竹一家只能乖乖地將房子還回去。
最近,宋山竹家中每天都有絡繹不絕的人來買她們種在院子裡的蔬菜。
西紅柿都是整株得買回去,當做裝飾盆景的。土豆、玉米和紅薯沒人上門來買,但也不乏人上門來問——官府發了這三樣的種子讓百姓種,而宋山竹家種得更早一些,如今長勢喜人,周圍的農戶都來詢問這些莊稼應該如何侍弄,宋稻花也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得到了周圍很多農戶的感激。
如今王家一群人氣勢洶洶上門,周圍立刻有機靈的鄰居跑到了不到二裡地遠的偵緝局裡,反應了這一情況。
偵緝局裡的人聽聞之後,立刻出動——如今上面的官員對涉及到寡婦、涉及到女戶、涉及到宗族內的欺淩的事情,都十分重視,宋家的事情,和這些都相關。
在女皇登基之前,很多朝代也都是可以立女戶的,但立女戶存在諸多限制,立了女戶之後,女人依舊會遭遇到諸多的不公與欺負,依舊是二等人,因此很多朝代的女戶,也只是一個擺設,沒有多大的實際用處。
但是在女皇登基之後,是以實際行動對女戶予以保護的。偵緝局裡的人們聽說之後,一刻都不敢耽誤地朝著宋家飛奔而去,要是立女戶的人被欺負了,那可是大事!他們輕則被罰錢,重則被貶職!
因此,在王家人剛到沒多久後,偵緝局的人們也都趕來了,站在院門口呼哧呼哧地喘著氣,上來就厲聲喝問,“你們幹什麼呢!欺負女戶可是犯法的!”
王家幾個人手裡拿著鋤頭、木棍,正準備將宋家小院裡種的番茄、辣椒這些,全都刨掉砸爛,立刻就被偵緝局的人們一起攔下了。
王家人梗著脖子說道,“這是我們的家事!不勞煩大人們來管!”
偵緝局的人們每天不知道要聽多少遍這樣的話,氣勢比王家人不知道要強多少,“我們偵緝局每天不知道要管多少家事!國法大於家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