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一年。
“寶寶,你這次要去拍多長時間的戲?”厲以南腰上繫著圍裙,端著一碗湯從廚房走出來。
主動給池火盛湯。
“導演說要看情況,因為這次對天氣要求必要嚴苛,所以有可能需要去六個月。”池火用陶瓷勺子舀了一勺湯,喝了一口,湯汁鮮美的味道,纏在味蕾上,讓人渾身舒暢。
“半年?太久了,把這部戲推了吧。”厲以南聽到她要出去半年,臉色立馬就不好看了。
一想到又要半年見不到媳婦,他這心就堵得慌。
“不行啦,這部戲我很喜歡,而且是和張權億導演一起拍的,我很久沒和他合作了,這次機會難得,我不想放棄。”
池火喝了兩口湯,手指從桌面上移動到厲以南跟前,用小手指,輕輕勾纏住厲以南的小手手指。
嘟噥起來。
“而且也不一定真的要半年那麼久,順利的話,也許四個月就可以回來了。
我運氣超好的,錦鯉本體,過去之後,肯定天天都是好天氣。
只要拍完,我馬上就回來。”
池火輕輕蹭了蹭厲以南的小手指,撒嬌還含情脈脈的看著他。
這麼可愛的寶寶,用這麼溫柔的語氣,這麼深情的眼神,這誰受得了?
厲以南瞬間就不淡定了。
可是一想到很可能要半年不能見媳婦,他又立馬冷靜了下來。
“一定要拍完才能回來嗎?中途不能離開?”
“太遠了,而且這次是大鉅作,我的戲份太多,也許可能不會有時間回來,不過你放心,只要有足夠的時間來回,就算只是回來看你一天,我也會回來親你一口噠。”
可愛的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
厲以南怎麼可能還硬得住。
當然,某個地方是肯定硬得住的。
隨時隨地,無時無刻,只要是有池火在的地方,他就能硬得住。
“向你導演申請讓我隨時探班的權利,我不會影響到你拍戲,但是探班的權利,要給我。”厲以南之所以這麼執著的要一個探班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