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太醫一驚,難怪今日這麼熱情。
蘇櫻訕訕地笑道:“方才跟您聊天,讓我體會到,在這樣溫暖的冬日裡,喝喝茶,跟人聊聊天,才是最有趣的事。”活動了活動右手腕,“昨日抄了一天的書,胳膊痠疼,若是太醫說我近期不益動筆,那我就不用再繼續抄了。”
還以為是什麼難事,這不是小事麼?
劉太醫隨即放了心。
“手腕痠疼是筋骨勞損所致,不能再吃力了,臣會稟告四爺。”
蘇櫻驚喜地接話:“多謝劉太醫,多謝劉太醫。”對巧慧吩咐:“把剩下的大紅袍包起來,讓劉太醫帶著。”
“主子說手腕疼,劉太醫自然會說不能抄書,哪裡用求他?還把頂好的茶葉搭給了他。”
劉太醫走後,巧慧心疼地說。
小姑娘還是眼皮淺呢。
蘇櫻躺靠在躺椅上,暗自開心。
要想拉攏一個人,找機會讓對方施恩於自己,比直接施恩於對方的效果,要好上許多。
劉太醫今日不但感覺到自己敬重他,還幫了她一個大忙。
對她生出好感,那是必然的。
哪天讓他去醫個普通人,他或許爽快地就去了。不討好他,讓他幫人看病,他也得去。但肯定沒有發自內心的情願,來得盡心盡力。
有能力的人都清高嘛,用心下點功夫也是應該的。
要不然呢?
她才不會傻傻的抄那麼多遍的書。
不用抄書的辦法很多,最簡單的是說兩句求饒的話。
蘇櫻站起身說:“我去養馬場一趟,看看我的小追風最近又長膘了沒有。不用跟著我,一會兒就回來。”
前世裡,胤禛的第一謀士,此時在養馬。
算時間的話,一年後,他借錢捐了個官,在知縣任上做出了成績,才入了胤鎮的眼。
他曾說過,以前之所以沒想著捐官,是他老孃身體不好,不想離開京城。
若是讓太醫把他老孃治好了。相互之間,自然也就來往多了。向他討主意的時候,就不會顯得那麼突兀。
比如,問問他,用什麼辦法,跟一個位高權重的人和離。和離是大事,又難事,要做多重準備。
養馬場在府內的東南角。
大門敞開著。
出乎意料的乾淨。
一個青衣年輕人正牽著一匹棗紅的大馬,在細沙鋪的院子裡溜圈。另一個滿頭白髮的乾瘦老頭的,咬著煙鍋,半躺在乾草窩裡曬太陽。
年輕人先發現了揹著手進門的蘇櫻,輕喚了一聲瘦老頭:“李叔。”然後,丟下手裡的韁繩,快步過來,打了個千兒。
“福晉吉祥。”
被喚作李叔的瘦老頭,也急忙爬起來見禮。
“你們忙吧,不用管我。剛路過這裡,順便來看一眼。”
蘇櫻掃視了一圈東西兩側的馬棚,抬步向東走去,在一匹乾淨的白馬跟前停住了。
這匹馬是她當年的嫁妝之一,是她阿瑪給她特意挑選的蒙古馬,個頭較一般的馬矮小。她每年最多騎兩次,一次春獵,一次秋獵。
李老頭把方才年輕人丟下的棗紅馬,栓到西邊馬棚子裡。
年輕人垂首躬腰的站在蘇櫻身後,輕聲應話:“時間過的真快,追風公子來的時候兩歲零四個月,算是個孩童。現在七歲零九個月了,正值青壯年,是馬最好的時候。”
蘇櫻暗歎,第一謀士的名號不是白得的,養馬這粗活,都幹得這麼用心。說話也好聽。如此特別的一個人,主子爺怎麼就沒注意到他呢?
回頭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