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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阿紅是個孤兒,是這對夫妻從山頭上撿回來的。本想著養大了給自家兒子做個便宜媳婦兒,誰想阿紅長大了還真不是個省油的燈!
阿紅十三歲的時候就跟村裡最有錢的人家兒子混在一起,就因為人家會給飽飯吃。還死皮賴臉地要嫁給人家!
可人家怎麼會娶你這樣一個窮姑娘呢?所以沒多久就把阿紅踹了。
養父母沒面子,兒子更是受到了侮辱,這村裡人都對他們家指指點點的。可阿紅還沒完沒了了。
沒多久,別村的人來這裡走親戚,阿紅又跑去跟一個小青年好上了,就因為人家給了她一朵漂亮絹花,還說了幾句好聽的。
阿紅便嚷嚷著要嫁給人家,甚至還半夜跑到村口去等,要跟人家一起回去!
養父母知道後,連夜去抓人,黎明的時候拖著阿紅在村口打!
村裡人都知道了,說阿紅這麼不害臊,愛慕虛榮,忘記了養育之恩!
養父母的兒子更因此感到侮辱,一氣之下,外出打工了。
之後阿紅也沒有學老實,反正村子裡誰給她好處,她就想嫁給誰,這名聲是越來越臭,大夥兒都說,除了身子是幹淨的,其他跟個妓女有什麼區別。
養父母面子上也掛不住呀!在村子裡生活了一輩子,就阿紅讓他們蒙了羞。他們心知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老倆口的命都要被阿紅給折騰了,倒不如送走這個小瘟神,重新生活。
可你白送吧,這麼多年養阿紅也花了不少錢,不甘心的;想要個好價錢吧,村裡人都知道阿紅是個什麼性子,誰家敢要啊!
好在老倆口沒愁多久,就來個了機會。
那是個外地的媒婆,說是有戶人家想娶兒媳婦兒,偏偏兒子是個病鬼,沒誰家願意把女兒嫁過去,她就只好來這山溝溝裡看看。說白了,就是瞧瞧窮地方有沒有人家願意賣女兒的。
當時老倆口覺得這是個機會,立即就要把阿紅給丟出去!
不過轉念一想,人家那麼實誠地把情況都說了,自己家要是隱瞞或者拿了人家那麼高的彩禮錢,心裡也是過意不去的。
可是吧,你說人家兒子病歸病,就想娶個媳婦兒沖沖喜,要是知道他們家阿紅的名聲……怕是也不敢要吧。可這樣的機會也不能便宜了別人家呀?
老倆口在商量之後,終於決定只拿一百文,把阿紅賣出去。雖然嘴上美名其曰,我們不看重錢,就希望你們家對我們女兒好一點,讓她吃飽了。但心裡巴不得這丫頭趕緊滾蛋!
阿紅呢,也沒想那麼多,能離開這個窮山溝溝,就已經很開心了,病鬼就病鬼吧,早死了,她還能改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