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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放飲料啊!那個東西和我無關的。”男子急忙搖頭分辨道。
“真不是你放的?你可要考慮清楚再回答,如果被我們查出來了,罪名就加重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確實和我無關。”男子繼續搖頭:“我是看到上面放了虹牛飲料,知道這代表什麼意思,我一想連韓歌都搞這種事情,就覺得很好奇,這才拍著玩的。”
警員聞言,扭頭對旁邊的人道:“採集一下他的指紋,和那罐虹牛飲料上的指紋對比一下,先看看上面有沒有他的指紋。”
男子當下一驚,隨即有些欲哭無淚:“別別……不用了,我坦白還不行嗎?那飲料是我放的。”
警員這才笑了一聲:“早點都坦白了不就行了,也就不用浪費大家時間了。”
“可是韓歌居然還把那罐飲料留下了?”
“沒聽說有這回事。”警員搖了搖頭。
“那你們手上怎麼會有飲料?”
“逗你玩的。”
“你……!”
“行了,老實交代,是誰指使你幹的?”警員皺眉道。
“沒有人指使我,這只是我自己玩的惡作劇,沒想到玩大了。”男子回道。
警員聞言,知道這回沒法“詐”他了。
他們也不確定這家夥到底是因為利益受人指使的,還是自己惡作劇的。
“我要是真的有預謀做這個事,會讓你們這麼容易就從小微帳號查到我嗎?那我肯定會用個假的身份帳號啊!對不對?”
“這可說不準的。”警員淡笑道:“或許你根本就沒有想到,韓歌真的會報警處理你呢!”
“這個我確實沒想到,誰知道他會那麼小氣呢!”男子撇了撇嘴。
“小氣?”警員微皺了下眉頭:“看來你真的需要在這裡好好反省一段時間了。”
“一段時間?”男子怔了一下:“什麼意思?”
警員解釋道:“誹謗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什麼?!”男子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不過你應該慶幸的是,你這個行為造成的後果還沒有特別惡劣,所以放心吧!判不了你三年的。”
男子愕然了,忍不住抽搐了幾下嘴角。
什麼叫判不了三年?三天也不想在監獄裡待啊!
“現在知道錯了吧!知道了以後就好好在監獄裡反省去。”警員拍了拍他的肩膀,轉身便離開了審訊室。
“不是……警官,我不知道真會判刑的啊!警官你別走啊!我這應該叫不知者無罪……”
警員完全沒有理會他的呼喊聲,徑直離開了這裡。
“韓先生,這個人叫王越,是個無業遊民,他說沒有幕後指使,一切都是他自己惡作劇做的。”警員對韓歌道。
韓歌笑著點了點頭:“這些已經不重要了,還是先處理這個故意搞事的人吧!”
“嗯。”
“這個你們走流程正常處理就行了。”韓歌對警員說道:“除了我不需要他繳什麼罰金,其他的一切按法律來走。”
“韓先生放心,這個小案子已經很清晰了,我們會秉公處理的。”
“嗯,有什麼需要我的地方隨時給我電話,我就先走了。”
“好的,韓先生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