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音樂版權是一個沒有定數的東西,少到幾千塊,上到幾十萬都有,關鍵還是看音樂本身的質量。
經過幾分鐘的商量後,韓歌和鄭雲豐定下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授權費為一年48萬元。
如今主要是受益於音樂收費制度的發展,現在音樂版權價格已經比以前高了。
若是以前音樂免費的時代,價格肯定要比現在低。
而且別人上線你的歌曲,其實也幫你的藝人宣傳了,歌曲流傳度廣了,你的藝人身價也水漲船高。
這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並不能跟人死磕要求太多。
不過羊毛終究出在羊身上,這些錢主要還是要從使用者身上轉嫁過來的。
雖然試聽免費,但下載還是要收費,單首0.3元。
按照這種方法計算,至少需要有160萬名使用者購買才收回成本。
如果本身已經是會員的話,這首歌是可以免費下載的,這一點會排除掉許多的正版使用者。
一年時間160萬的購買量……以這首歌的質量,鄭雲豐覺得應該是能回本。
退一步說,就算沒能回本,想必一年下來也虧不了多少。
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的一個關鍵是使用者流失問題。
假如一個使用微米音樂的使用者,被朋友推薦了《櫻花草》,結果他來微米搜尋,發現沒有這首歌。
那這名使用者就會去使用有《櫻花草》的音樂軟體了,或許就因此造成了一名使用者的流失。
就算沒有流失,也為競爭對手增加了一名潛在使用者。
一首現象級的歌曲流行起來之後,如果你的平臺沒有,就會為擁有這首歌的同行平臺帶來至少數萬的新流量。
就這兩天,後臺已經檢索到在微米平臺上搜尋“櫻花草”的人有三萬多了。
這還只是櫻花草剛火起來的兩天,一個月下來這個數字更加不可想象。
所以只要能談好,他們肯定會盡量把這首作品拿下來。
哪怕依紙面上的資料看起來有點虧,但如果計算上潛在資料,其實肯定不虧。
之後鄭雲豐便將合同文件發到了韓歌郵箱。
他很急,畢竟越早上線越好啊!
韓歌也沒有拖延,下了公交車後,在路邊的列印社將合同列印出來,然後簽上名,就近直接郵寄去了他們公司。
其中還有一份《櫻花草》詞曲作者的書面授權合同。
韓歌就在上面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反正等新專輯全面上線之後,他會全部署上自己的名字,現在簽名也不影響了。
其實詞曲作者如果不簽名,這份合同還不能生效的,詞曲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權。
哪怕是再大的娛樂公司簽這種合同,也得徵求到詞曲作者的書面同意書才行。
之後韓歌和酷玩的負責人也打了個電話。
對方直入正題談起了《櫻花草》的授權問題,並沒有問及林子幽後面發不發新專輯。
韓歌也沒打算改價,同樣以48萬的價格給他們授權了《櫻花草》的網路傳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