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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彈 所謂監獄......
明洋失明的問題於戰鬥後24小時,也就是明洋醒來5個小時後。
永久失明之類的想法幾乎在當時出現的瞬間便被打消了,因為眼睛的恢複幾乎是能夠感覺得到的,事實也證明瞭明洋的感知是正確的。
重見光明的感覺非常美妙。縱使明洋一開始就料到眼睛會沒事,在某一次睜開眼睛後被突如其來的光線耀得眯起了眼後,明洋承認,自己的心還是不禁激動了一下。
這種活真是苦差事,自己謀劃一場必敗的戰鬥——而且還是自己必須放水——真的是非常憋屈。明洋發誓,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以後絕對不會再接這樣還要成為別人的“踏腳石”的任務了。
之後的幾天,經檢查健康而出院的明洋按照司法流程出席了法庭,承認了關於自己的罪刑——盡管只是一部分。然後,被最高法院判處了為期285年的有期徒刑,這些原本都是背負在亞裡亞的媽媽身上的。
在審判結束後,明洋被理所當然地扔進了監獄,而由於是國際法庭審判,明洋最終被遣回美國去服役。
監獄的生活老實說枯燥無比,這一點在明洋回到美國後的第二天便深有體會,每天除了一點的勞動以外真的就無所事事了,某種意義上現在明洋真的達成了了他想要閑下來放鬆一下願望,不過,監獄這樣的地方顯然有時並不能如他所願。
「嘿,小子,這麼年輕就進來了?」
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明洋在放風區遇到了稀有的搭話,對方是一個用虎背熊腰來形容也不為過的白人壯漢,光是那一米九的身高和滿身的肌肉就能給人不小的壓迫感。
也難怪會被搭話,明洋所處的監獄裡大都關押著犯了嚴重大罪的罪犯,而明洋現在也不過17歲,一個黃人高中生在這裡太過稀有了。
「喲,大叔,找我有什麼事麼?沒事的話請不要打擾我曬太陽。」
明洋微笑著用流利的英語回應了壯漢,不過字裡行間透露著“沒事別來煩我。”的意思。
「小鬼,雖然不知道你在外面犯了什麼事能到這裡來,不過在這裡你最好還是老實一點比較好,省得被別人打得叫媽媽!」
能來到這片區域的都不是什麼簡單角色,手裡握著人命在這裡再普遍不過,這裡也是監獄所有區塊中最混亂的一塊,基本只要不鬧出人命那麼獄警一般不會出面,大哥位的在這裡也都拉幫結派,像明洋這種新人就是需要敲打一番,收收保護費的角色。
「我會不會被人欺負不勞你費心,現在,你可以離開這裡了麼?」
不過明洋可不在需要長久呆在這裡的一列裡,明洋看向了從剛才開始就打擾了自己的好心情的壯漢,不耐煩地說到。
「小子,你可別不識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