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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二十二的清晨,陳蘅與莫老夫人道破自己將要離開江南去永樂縣之事。
莫老夫人萬般不捨,“這……就要離開了嗎?”
“外祖母,我離開都城,一是為你賀壽,二是去永樂縣。”
陳安夫婦不能前來,她代父母前來。
永樂縣是她的沐食邑,她總要前去檢視。
現任的縣令、縣丞已經有了他處的差事,得把任命文書送過去。
“外祖母,千山萬水,隔不斷我對你的掛念。二十五日一早我便乘船啟程去永安縣。”
她是外孫女,並非孫女,即便是莫靜之,年紀大了,也要嫁人出閣,不能一生陪在祖父母的身邊。
眾人說話了一陣,各自散去。
陳蘅令莫松大娘、杜鵑、燕兒等人拾掇行囊。
十少夫人是第一個來望月閣的,來時手裡拿著一本賬簿,“這是表妹年節前交給我的綢緞布料與一批珠寶首飾,都在賬簿上,請表妹過目。已變成銀錢十二萬五千四百八十一兩銀子,因還剩有了些首飾、布料,折了二萬五千兩銀子,統共是十五萬四百八十一兩銀子。”
陳蘅道:“讓表嫂勞心勞力,蘅甚是過意不去,表嫂給我十三萬兩銀錢就好。”
“表妹要去永樂縣,重建縣城花銷不小,看著不少,可許是不夠的。”十少夫人微微笑,自有一種少有的風情,“十五萬四百八十一兩,我給你十五萬兩銀子。”
她是生意人,但賺錢要賺到明面上。
十郎原是庶子,府中兄弟也未排擠她,十少夫人在莫氏的日子過得還不錯,正因為這樣,她不想被人說道,說她因是商賈之女,連自家親戚的銀都賺。
陳蘅笑了一下,“不瞞表嫂,我還真缺銀子,不過我備了一份謝禮,你可不能再拒絕了。”
杜鵑很從捧著兩只畫軸。
“表嫂,這是前朝名家的字畫,一幅是我送你的謝禮,另一幅還勞表嫂轉交給薛郎主,勞他幫忙,僅是一點心意。”
字畫可比銀錢值錢多了。
陳蘅來後,送給莫靜之的名家字畫,當時不知道羨煞了多少莫氏公子,那樣的字畫完全可以用來當成傳家寶貝。
江南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銀錢,反而差的是這種字畫書籍,越名貴越好,收在家裡,也是一種門第與身份的象徵。
十少夫人忙道:“這如何使得,這可是名家字畫,表妹且留著自用。”她頓了一下,“表妹書畫一絕,不妨送你的墨寶給我,若是我孃家父兄瞧了,也定是歡喜的。”
自前有衛夫人、謝道韞這兩位才女後,世人對真有才華的女子並不抵觸,反而是欣賞,被士人承認的才女,也會得到世人的敬重,她們的字畫也只是單純的收藏與品鑒、欣賞。
陳蘅笑道:“杜鵑,將我前兒剛繪好的字畫取來。因是新的,還未曾裝裱,表嫂可莫見怪。”
十少夫人就想收藏陳蘅的字畫,她又不能像十一郎君,看到誰的字畫好,立馬下手搶,雖然他搶了,可整個廣陵,誰不說十一郎君乃是真性情,愛好字好畫成痴成狂的人,沒人說他不好。
十一郎君還道“書快論壇搶字搶畫不算搶!對方不是收藏他人的,而是自己的墨寶,不算搶,而是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