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十一郎便趕了過來,邀陳蘅去宗祠瞧“除名”大事。
莫南是他的親二伯,他分明就是幸災樂禍。
陳蘅道:“十一表兄厭惡二郎主?”
莫十一郎揉了揉耳朵,“從我記事起,母親就在我耳邊說,如果我們兄弟敢如二伯一般任意胡鬧,敢如他一般頂撞長輩,我母親就不認我。”
嘿嘿,從他記事起,聽到關於莫南幹的混賬事可不少,最過分的就是將老夫人氣得臥床,丟了半條命,險些就救不過來。
那時候,他依稀有些印象。
委實他曾看到自己的父親從清心堂出來時,雙眼哭得紅腫。
待莫十一郎帶著陳蘅去宗祠時,大房的老太公、莫氏的宗主已經宣佈完將莫南從族中除名的文書。
莫南的罪名有數條:一,不敬長輩,屢屢頂撞父母,此乃不孝。
二,家宅淩亂不堪。其妻小歐氏假孕,以孃家二兄嫡三子冒充莫氏子孫,混淆莫氏血脈;侍妾芳姬與賊人生下香芝,再有二從母與孃家表兄生下草芝,玷汙莫氏名聲,此乃無能。
三,行事荒唐。莫南雖為姑蘇郡太守,不思造福一方,卻辜負陛下信任,此乃不義。
四,幾十年來,恣意枉為,對上不友愛手足,對下不是慈父善待元配大歐氏留下的兩子,此乃不仁……
列足足七條失德之過,最終判莫南不配做莫氏子孫,現從廣陵莫氏除名。
莫老太公連自己的胞弟,都沒吐露芳姬與香芝的身世。
這件事他日若事發,一來芳姬已死,二來就算香芝攀上高門,亦與他再無關聯。
莫南愣在原地,他沒想到,莫老太公真的會這麼做。
莫老太公繼續道:“當年二兒婦大歐氏臨終,抓住老妻之手,再三央求,託我們夫婦與莫東夫婦多加看顧她的兒子。
為讓亡者安魂,故,莫二郎、莫六郎留於族中,明日莫二郎遷往南苑主院,支撐大房次子一脈。
另有莫靜之,從即日起記入二夫人大歐氏名下。”
莫南瘋狂地大喊:“憑什麼?將我除名,卻將我的長子、次子與長女留在族中,為什麼?要除名,就將我們父子一脈全部趕離廣陵。”
他犯了眾怒,卻要他的兒子、女兒一併受苦?
世間,哪有這樣的父親。
莫二少夫與丈夫使了個眼色。
莫二郎揖手道:“母親當年臨終前,我已有記憶,母親不僅求祖父、祖母與大伯、大伯母看顧我們兄弟,我在母親臨終前答應過她,要代母親敬孝祖父母,以報祖父母對我們兄弟的養育之恩。”
他跟著莫南被除名……
不,他從來不曾犯過錯。
他的心裡對莫南是怨恨的,但因他是子,必須得守孝,從來不曾說出口。
他們不是莫南與小歐氏養大的,他們是莫老家主夫婦養大的,養有長輩的養育之恩,後有晚輩的敬孝之情。
莫靜之福身道:“靜之是祖母一手養大的,靜之都聽祖父祖母的。”
她若跟了莫南去,這被賜下的良緣許就得花落旁人家。
香芝有多羨慕她能嫁王三郎,莫靜之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