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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圖林,馴鹿的數量原本就不多,近幾年更是瀕臨滅絕,賀遠徵看見它不躲避人類,反而主動過來敲窗戶,覺得非常新奇。
他回頭看了一眼臥室,徐林楓仍在睡著,便對馴鹿做了個“噓”的手勢,讓它安靜。
也不知道它有沒有看懂賀遠徵的意思,過了一會兒後,它還真的離開了窗戶邊,不再發出聲音。
賀遠徵往鍋底刷了黃油,放上吐司火腿芝士培根,夾住後煎至金黃後出鍋。又從冰箱裡拿了鮮奶準備熱給徐林楓喝,不過這時“咚咚”的聲音又響了起來,節奏跟剛剛一模一樣——那頭馴鹿根本沒有走,而是換了一個地方繼續敲。
它是餓了嗎?賀遠徵哭笑不得,把早餐放在餐桌上,去叫徐林楓起床。
“起床了,寶貝兒……”賀遠徵俯身隔著被子抱住他,小聲地跟他耳語。
徐林楓迷迷糊糊地“嗯”了一聲,翻了個身,露出脖頸間曖昧的印記。
“你猜我剛剛看見了什麼?”賀遠徵故作神秘地說,“有一頭馴鹿在院子裡,還會敲門敲窗戶,特別可愛,你快起來看看。”
“馴鹿……”徐林楓打了個哈欠,有些清醒過來,“是愛德華,你放它進來吧……”
“它還有名字?”賀遠徵驚奇道,“是你們家養的嗎?”
“不是……”徐林楓揉了揉幹澀的眼睛。
賀遠徵見他還沒睡醒,便先起身去開了門。
馴鹿一進來就把賀遠徵給擠開了,雖然只是個動物,但賀遠徵卻莫名覺得它對自己有種趾高氣昂的感覺。
賀遠徵:“?”
這頭馴鹿是棕色和白色相間的,鹿角又大又圓潤,賀遠徵想伸手摸一摸它毛茸茸的胸口,卻被它一把躲開,飛快地跑去了臥室。
賀遠徵:“……”
馴鹿看都懶得看賀遠徵一眼,兀自用腦袋拱了拱徐林楓,像孩童撒嬌一般。徐林楓抱住它的頭摸了摸:“小愛德華,你又回來看我了呀……真乖……”
他抱了馴鹿一會兒,轉頭跟賀遠徵解釋道:“你知道馴鹿的生活習性嗎?”
賀遠徵大概瞭解一些,但他決定裝傻。
“它們每年都會遷徙,冬天從北到南,夏天從南到北,路線亙古不變,到了時間它們就會出發。小愛德華就是在遷徙的時候不小心跌到坑裡去了,我救了它,還給它治好了傷。送它走的時候我還傷心了好長一段時間。但是第二年的夏天,我在院子裡給我母親的花澆水的時候,它突然出現在樹林邊,它還記得我,特地回來找我!”
徐林楓笑起來神采飛揚,淡色的眸子眯成兩道彎月的形狀,平日的疏離感全無影蹤,賀遠徵愛死了他這個樣子,感覺自己的心被愛神射了無數箭,成了一個靶子。
“之後每一年的夏天,它都會特地繞一點路來看我,跟我待上兩天,繼續出發……它是在用自己的方式來表達感謝。”
動物表達情感的方式比人類要純粹得多,大概這也是斯維利埃人如此熱愛自然的原因。
“我怎麼感覺它討厭我?”賀遠徵哭笑不得地說。
“可能它沒見過你。”徐林楓笑著說,又跟馴鹿說道,“愛德華,這是我男朋友,來認識一下……”
但一向溫順的馴鹿卻沒聽徐林楓的話,尾巴翹得老高,背對著賀遠徵,用實際行動表達自己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