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什麼淡呢,人賠車,沒有聽過。
宋燦東沒有爭論,而是面向汪鋒道:“警官,我叔可能是著急過路,也是沒注意觀察清楚紅綠燈,但這車主也沒盡到觀察義務,按正常責任劃分就成。”
熊飛聽得驚奇,呵笑:“大哥,我沒聽錯吧,我姐好好的等待綠燈亮起兩三秒之後才起步,你告訴我沒盡到觀察義務,是個人都知道好言難勸該死鬼。”
“成心想碰瓷,再觀察也沒用。”
“少說一些有的沒的,我姐沒有任何違反交通條例,撞我車,賠錢!”
宋燦東依舊不爭論,監控前也不想多扯淡,這事兒他們熟,交給警察。
果然,便聽汪鋒無奈言道:“熊飛,法律規定上講,舒女士確實沒有盡到觀察義務,所以是次要責任沒有問題。”
熊飛樂了,“汪警官,你要是這麼說,既然是義務,我可以不盡啊。”
“看字面意思就知道,義務不是責任,義務的主動權在我,是主動。”
“合著對方闖紅燈故意撞的我們,不管怎樣都得判個次責唄;那還要法律幹什麼,還定什麼法律,隨便瞎鬧唄。”
“反正我們沒有任何過錯,不籤。”
……
見熊飛跟交警據理力爭,青年幾人樂呵呵看著,不籤就不籤,可別打臉。
汪鋒也不意外,知道這熊小子是個不肯吃虧的主,但這次,不得不吃了。
輕嘆一聲,回覆道:“你說再多也沒用,籤不籤看你!主動也好被動也好,這輛車目前已經是算是肇事車。”
“不簽字,只能留在交警隊。”
“你就是拿到京城去說,也是什麼時候簽字,什麼時候才能車開走。”
熊飛氣了,重生以來還是第一次這麼氣;前世看過類似的短影片不少,雖然也氣憤,但這次是真的感同身受。
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永遠不知道其中委屈和鬱悶有多重,太難受。
監控只能說明舒曼青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但不能說明她盡到了觀察義務,不然若是盡到了,就不會發生碰撞。
也就是說,哪怕是碰瓷主動撞上來,也是沒盡到,除非車輛靜止不動。
但哪怕你靜止不動,還有一個人道主義存在,喜提10人道主義賠償。
現在還是啟動前行之中碰撞,就是有責任,無非是主責與次責的區別。
像現在,誰也沒再說是車輛主責。
人家就是要一個次責,要點賠償,一千兩千不嫌多,一百兩百不嫌少。
如今陷入了死迴圈,要不簽字次責了結完事,要不車輛暫扣,隨你便。
他也不認識什麼當官的,不然這點事兒很快就能解決,碰瓷的見有背景,也不會多說什麼,權當這一單白碰了。
而碰瓷這個界限沒法準確定義。
雖然大家都能看出來,但這個不能作為拘留的依據,人家就是著急闖了紅燈,但闖紅燈也不犯法,頂多違規。
不然把這大叔宋大山抓緊去,行政拘留個五日十日,次責也能大小認了。
一百兩百,兩百三百的換碰瓷人進去關幾天,也能稍微出點惡氣,不虧。
如今不簽字認次責,車就會被暫扣。
碰瓷的還能拿到點賠償,特媽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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