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屁吃呢!
但是吧……
有一個方法,也不是不能給他錢。
家裡的房契,該死的張云溪拿走了!
大家都沒想到她速度會那麼快的下鄉,還順走了房契。
他們住的是筒子樓不錯,但由於當年張云溪爸爸救了一位工程師,幫了廠裡一個大忙,作為獎勵,筒子樓的房子是真真正正歸屬他們的。
不是離職就要被趕出去的那種。
所以他們家才想要張云溪家的房子。
但房子是住進來了,房契沒有了也沒用。
萬一張云溪把房契掛到房管所上面售賣,那豈不是玩完?
他們是不擔心張云溪有沒有那樣的腦子。
他們是害怕張云溪下鄉了,像她姐姐一樣找物件!
假如張云溪被物件挑唆,把房子賣了,他們家住哪?
之前他們一家五口人,可是擠在十八平米的地方啊,哪像是現在,三房一廳!
住的多寬敞。
所以,讓吳東霖把張云溪的房契騙過來。
她可以給吳東霖一百塊。
當然啦,這一百塊錢具體給不給,就不由她說了算了。
張雨潔回到家,看著弟弟吃肉,嚷嚷道:“我怎麼沒有?”
“你一個女孩子吃什麼吃,我告訴你,你要是在高中畢業前沒有找到工作或者嫁出去,那就下鄉當知青去。”
“你們……”
張雨潔咬咬唇。
但也習慣了父母的區別對待。
回到房間後,拿出她新勾搭物件給她送的雞蛋,小心翼翼吃起來。
假如吳東霖不能在一年內回來,她就要嫁給他。
原本吳東霖沒下鄉之前,她都是準備好嫁給吳東霖的,但誰叫他那麼廢物呢?
吃好雞蛋,張雨潔開始寫信。
先告訴他的崗位被他大侄子拿去了,一個月工資二十三呢。
想到崗位,張雨潔氣得不行。
她說了要嫁給吳東霖,讓吳家把崗位給她,吳家愣是不願意,於是張雨潔把吳家寫的要多壞有多壞,而且她也不寫吳家父母。
就寫吳家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