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饒了罪人之母吧!我母親只是嚇壞了,並無藐視公堂之意!”
那丁氏似乎真是嚇壞了,不敢嚷嚷了,但邊嗚嗚的哭邊瑟縮成一團,崔放又道:
“丁氏,你看你兒子如此孝順,可你既然知道他沒啥人,怎麼捨得他小小年紀,還未及冠,便就要丟了性命?!”
孫哲聽了這話又叩頭道:
“大人,是我殺的人,我殺了人,請判我斬立決!”
那丁氏一聽斬立決,恰巧鉗制她的衙役在石鳴眼色下松開了,便立馬撲到孫哲身上,又哭喊道:
“不要,我的兒,是為孃的錯,我的兒,是我的錯……”
孫哲剛要開口,崔放卻先一步拍響了驚堂木,呵斥道:
“丁氏,你知道什麼速速道來,你兒本來有大好前途,如今毀在此事上,你作為母親,難道不想他留下性命嗎?!”
旁邊一直頹喪呆滯的孫仁聽了,忍不住開了口,道:
“夫人,你知道什麼,趕緊說啊,好歹讓哲兒留下一命!”
後面聽審的老百姓不由竊竊私語起來,孫仁本來已覺毫無希望了,此時也露出充滿期待的目光,丁氏終於才道:
“是我,是我的錯,都是我做的……”
隨後便斷斷續續的講出了這段罪孽。
原來自從孫仁貶官之後,她曾經是孃家庶女中嫁的最好的,再說想想念書很用功的兒子,她一直不甘心留在這個小鎮子裡,可孫仁來到這裡之後,總是一直鬱郁不得志的模樣,公事上多是敷衍了事,讓她看不到希望。
於是,她便藉助孃家的人脈,想找關系把孫仁調回去,可她孃家如今也是家道中落,她又只是庶女,最後長兄給她找到了門路,但要十萬兩銀子打點。
就這樣,還不保證能不能成。
她把這事告訴孫仁,後者完全沒有興趣。
可丁氏不甘心,為了斂財,孃家人給她出了個注意,跟糧商合作,逼迫底下那些有田的把糧食買來,再哄抬物價,如此丁氏不用出面,也能瞞著孫仁,只收幹股分紅即可,但一年一萬兩,也讓她覺得實在等不及了,便做起了這皮肉買賣。
說起來,這事也確實跟孫平有關,之前他認識了一對做老鴇龜公的夫妻,家裡養了兩個娼兒,某次龜公打了嫖客,被抓了,老鴇就找到孫平,使了銀子幫忙說情,否則要打二十板子,再坐一年的牢。
孫平想得銀子,可也知道孫仁不會答應,就找到丁氏求情,丁氏要分一半的銀子,為此見了那個老鴇。
丁氏一心斂財,看他們不過養了兩個窯姐兒,都敢用一千兩賄賂,便好奇問了他們這行的行情,一問才知道,原來那窯姐兒跟他們夫婦是對半分,簡直一本萬利。
別平日接客,若是能釣到那肥羊,更是能大賺一筆,可惜窯姐兒不好弄,現在手下的兩個,還是從外縣連哄帶騙弄來的,一旦上了年紀,運氣好找個鰥夫之類的當做寡婦改嫁嫁了,要麼只能淪為幫傭。
所以這中暗娼最難的,一是貨源一是客源,客源這對夫婦做了很多年,也有名聲了,至於貨源,就有點麻煩了。
於是丁氏知道孫仁很難說通,就想了個辦法,先對衙役威逼利誘,讓他們打人時下輕手,然後買通牢頭,找了個乞丐頂進去,反正只要能吃飯,每月還有十文錢拿,他也願意。
孫仁來縣裡後就有些懶怠,也不會去定期檢查什麼的,丁氏做了這一票後發現很簡單,就跟這對夫婦合作,讓他們找地痞流氓,去附近的村鄉擄人。
一開始還是膽子很小,只敢找那些乞丐、流民,甚至去走訪一些村落,買些智力有問題的,這些願意的,就跟以前的娼兒一樣放在那處宅子裡,按一九來分配利益。
而且,還專門找了一些有特殊癖好的客人,這些客人往往更願意花錢,他們就能賺的更多。
但若是不願意的,就會被轉賣出去。
這般除去其餘花費等等,丁氏跟那對夫婦則是七三分配,一個月算下來,丁氏發現了這人口買賣的巨大紅利,若不是貨不夠,能賺的肯定更多。
於是從今年開始,丁氏便把目光轉移到了良家女子。
這件事,別說孫仁,就是孫哲包括孫平都不知道,瞞著老公兒子,是因為他們的性子,瞞著孫平,因為知道他是個草包,怕他會壞事。
但丁氏也早就跟老鴇龜公商量好了,若被發現,就把罪推給孫平,她知道孫仁因為兄長,對孫平這個侄子,比起孫哲這個兒子還要愛護,若是他犯事,到時候肯定會為他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