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個人呢?”初宜心有餘悸的問。
“保鏢帶去物業那裡了。”駱恆走進房門,“沒事吧?”
“沒事。”初宜搖頭,“謝謝您,駱少。”
駱恆給氣笑了。
“初宜,你剛才電話裡還叫我駱恆,現在又一口一個‘您’?知道的我們是前男女朋友,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們是前上下屬。”
前男女朋友……
初宜尷尬的咬著下唇,她不敢看駱恆。
“你一個小姑娘自己在外面住,不知道要記住物業的電話?家裡也沒有防身的用具?拿把刀也不怕把自己給誤傷了?”駱恆開始教育她。
而且還不知道報警!
但是這句話駱恆沒說。
他挺高興她會打電話給他。
“我之前都住在學校安排的博士後公寓,很安全。”初宜又無辜又委屈。
駱恆想起初宜原本是因為他會來這裡住,頓時心軟了。
“現在知道了?”
“嗯。”
物業很快打來電話,說剛才那個中年男人的事情。
中年男人是這房子前房東的前夫,才從局子裡放出來沒兩天,他不滿前妻把房子賣了卻沒有分給他錢,就來找初宜這個現房東的麻煩。
這件事和初宜無關,但是這個中年男人是個無賴,放話說,初宜要麼把房子還給他住,要麼把賣房子的錢補給他,否則他就三天兩頭來鬧。
這種事情就算報警也不構成犯罪,他頂多被口頭教育,還可以回來繼續鬧事。
物業也不能保證每次都能把人給攔在小區外——只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的。
“打算怎麼辦?”駱恆問沙發上抱著狗的女人。
初宜一臉茫然。
她雖然已經博士畢業,但是跳級加直博,現在也才不到二十三歲。她的高智商都用在了搞研究上,生活經驗實在不行。
“你這房子不能再住了,不安全。”駱恆說。
“那我明天再去找房子。”
帶著煤球就不能住學校公寓。
“很多房東不允許租客養寵物。”駱恆又說。
初宜考慮過這一點,說:“那我再買一套。”
“你有這麼多錢?”
“買房屬於固定資產投資,家裡會支援。”
駱恆:“……”
竟然忘了眼前這位是家裡有千畝宅院的。
“再匆忙買房,你不怕又被坑?”駱恆故意說。
初宜:“……”怕。
“收拾一下,你去住我隔壁小區的房子。”駱恆看了眼地上警惕看他的煤球,大發慈悲的說,“我暫時嫌棄它。”
煤球像是聽出在說自己壞話,不滿的跳起來:“汪!”
“啊?”初宜大驚,“不、不太好吧?”
“我現在不住這邊。”駱恆說,“你如果覺得過意不去,給我房租,當是我租給你。”
初宜知道自己該拒,但是身體比腦子快的點了頭。
初宜的東西大多放在學校公寓,這邊只有當季的衣物和日用品,兩個行李箱就能全部裝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