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麼覺得那個跳進洪水裡救人的是她自己啊?洪水把她沖走時的焦急跟恐懼如重現一般鮮活,難道救人的不是原主嗎?
她為什麼會這樣想?
只思考了不過十幾秒,舒苑就把這些想法全都趕走,現在她只感覺清涼,不再被火焰跟濃煙炙烤,周圍的空氣恢複了原有的溫度,只是整個呼吸道似乎都被侵襲,有濃煙顆粒侵入了她的鼻子、喉嚨,於是邊彎腰咳嗽邊大口呼吸新鮮空氣。
“同志,你是拍了火場的照片嗎?”有人問她。
舒苑抬頭,看對方胸前也掛著相機,回答:“是。”
那人忽視舒苑臉上的黑灰,做自我介紹:“我是路城日報的記者,我叫駱賓,我來晚了,沒拍到好照片,你應該拍到了吧,你的照片能借用一下嗎?”
舒苑看了他的工作證,很幹脆地說:“當然可以。”
駱賓說:“這次火災新聞很重要,肯定能上報,我們是下午四點截稿,明天早上報紙發行,你要是能把照片盡快給我,能趕得上明天早上見報。”
現在都已經是上午十一點了,不用記者多加解釋,舒苑當然理解報紙對時效性的要求,但他有點為難,低頭看了眼相機上面顯示底片剩餘數量的數字,說:“可是我還剩十張照片沒拍呢。”
都是她經濟困頓,考慮問題時錢是她的重點考量,尤其是搞副業拍照,必須精打細算珍惜每張底片,才能利潤最大化。
看到記者滿臉急色,舒苑動了惻隱之心,說:“行啊,這些底片不拍了,我洗出來給你。”
記者的表情終於變得鬆弛一些:“同志,那可太感謝你了,不讓你白忙乎,照片一定能登報。”
舒苑大方地說出自己的要求:“報上登得照片都有署名吧,可以寫我的名字吧。”
她很注重版權問題,再說她還要拿照片參加攝影比賽呢。
記者答應得很痛快:“當然可以,一定寫你名字。”
“好,我現在就回照相館洗照片。”舒苑說。
跟記者商量完畢,一扭頭,舒苑發現腳踏車居然不見了,原來放腳踏車的地方空空如也。
她停車的時候急著拍照,沒有鎖車。
被看腳踏車的人挪走了?被人偷走了?
腳踏車不算貴,一百八十塊錢,可是後座上綁著木箱,是她搞副業吃飯的家夥。
舒苑急忙朝四下張望,見有人正騎著她的腳踏車在人群中橫沖直狀,“讓路,讓路。”那小偷嘴裡喊著。
要不是附近人多,他早就該把腳踏車給騎跑了。
舒苑想都沒想,下意識一手托起掛著胸前的照相機,大步流星地追了出去。
“站住,小偷,攔住他。”舒苑急得大喊。
小偷已經沖出人群,在他加速之前趕到,車後座有木箱,沒地方可抓,她就往前跨了兩步,一手抓住腳踏車車把,等車降速,又給小偷來了個大比鬥,打得他頭暈目眩。
眼看已經被抓,小偷便棄車逃跑,舒苑要扶車不摔到後座的木箱,也沒時間鎖車抱木箱去追,要不她肯定要把這小毛賊送進派出所。
不過聽到身後有人驚呼:“有賊,我的錢夾丟了。”
“我的也丟了,有人趁亂偷東西。”
舒苑回頭說:“賊往前跑了,看到了吧,就是穿著灰色工裝慌裡慌張逃跑的那個。”
“快抓賊啊。”
被偷東西的人立刻呼朋喚友朝小偷追去。
舒苑管不了這小事兒,把照相機收進相機包,再裝進挎包,騎車駛上馬路,往照相館的方向走。
跟她相反的方向,一群人狂追三百多米,終於把小賊堵住了死衚衕裡,從他身上翻出錢包,再押著他去最近的派出所。
小毛賊垂頭喪氣,今天倒了血黴,本來收獲頗豐,卻接連被抓。
舒苑回了照相館,洗照片,複制底片,等到中午吃飯前,花了兩個小時,把照片跟底片拿去給路城日報的記者。
兩人在報社門口見面,駱賓驚喜地說:“這麼快啊,不愧是專業的,你的照片拍得真好,抓拍的照片,構圖、明暗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