襯衫男喜滋滋的把手錶戴在自己手上離開了,說是八成新,但那表儲存的非常好,那年輕人買了絕對不吃虧,只是他賺的更多而已。
安景之在巷子把錢藏好之後,雙手插著口袋,悠哉悠哉的走出來。
這手錶賣多少他都不虧,說實話,他原本想著能兩百塊錢賣出去就不錯了,沒想到還多賣了三十。
開門紅了。有了這230他再去進貨的時候可選擇的東西就多了,到時候就能換回更多值錢的東西,不再像現在一樣偷偷的走了一晚上卻只為了扛一袋土豆過去賣。
他這邊賣完了就打算去問問萬新民那邊的情況,尋地方找到的人時正看到萬新明在向一個人推銷手裡的鋼筆,沒過幾分鐘兩人走到一個沒人的巷子,過了一會就看到那個男人樂顛樂顛的走出來。
安景之悄悄的走進巷子,看到萬新明站在一個角落,似乎在數錢,他走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萬新明顯然還沒反應過來,被突然出現的人嚇了一跳,手裡的錢一哆嗦直接掉在了地上,他急忙轉過頭來,看到是熟悉的人,心裡鬆了一口氣。
有些抱怨道,“是你呀老大,嚇我一跳,還以為遇到搶劫的。”
一邊說著一邊蹲下撿起地上的錢,臉上的喜色難以遮掩。
他們仨經常混在一起,雖然沒搶劫,但不代表其他的混混不會搶,而且他們在這幾條街上到處混,肯定也會多多少少有些仇人。
故萬新明還以為被仇家看見了。
安景之也蹲下幫他一起撿錢,“你什麼時候膽子變得這麼小了?”
萬新明心有餘悸道,“平時我倒不怕,現在不是身懷鉅款嗎?你猜我這兩只鋼筆賣了多少錢?”他站起身來神神秘秘道。
安景之估計了一下自己地上撿到的錢,說了一個數字,“一百?”
萬新明高興的搖了搖頭,眉宇間的喜色掩都掩不住,“一百二!一支鋼筆賣了五十,一支鋼筆賣了七十,加起來足足有一百二呀老大!我這輩子還沒摸過這麼多錢呢。”現在說著萬新明都還有一些迷迷糊糊的,有一種很不真實的感覺。
安景之看出了他眼中的想法,直接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怎麼樣?還感覺是在做夢嗎?”
萬新明疼的齜牙咧嘴,但臉上仍然掛著笑容。
“老大,這也太賺了吧,咱們就帶了一袋土豆過去,兩塊多的土豆轉手一賣就賣了這麼多錢?!說出去都沒人信,咱們什麼時候再去呀?”
萬新明內心有一種無法言說的成就感,就像是一輩子無所事事混吃等死的人,突然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標一般。
望著對方那精神抖擻的模樣,安景之突然笑了。
“上次什麼東西都沒有,下次再去得琢磨琢磨,看看買什麼帶過去,別急,錢就在那裡,不會跑,咱們以後賺錢的機會多的是。”
萬新明勉強壓制住了內心的渴望,他好奇的問著,“老大,你那手錶賣出去了嗎?”
安景之自通道,“我出馬還有搞不定的事情嗎?放心吧。手錶賣出去了。”還不等對方問,他就豎起兩根手指頭,“賣了兩百三。”
萬新明瞳孔微張,眼裡迸發出驚喜的神色,“真賣那麼多錢了,這機械手錶那麼值錢呢?這不都用過了嗎?”居然還真有冤大頭願意買。
那手錶不當吃不當喝的比不得鋼筆,鋼筆可是身份的象徵,而且很多讀書人都用得著,他的那鋼筆也大概有八成新,再加上是國外的牌子,所以才能賣出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