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總喜歡在車上放著喜歡的歌,總是喜歡和我分享他遇見的事。
注意到他看向我時,我激動得差點超了速,還要憋著股勁,讓他不要注意到我的失態。
我覺得我也是夠不要臉的,居然還進了他的家。
明明最開始我只打算把他送到家。
我覺得林聞應該是想拒絕的,但是卻沒有說出口,他還是不會如何拒絕別人。
然後我又幹了件相當出格的事。
在他準備去廚房前,我牽住了他的手。
——那隻被繃帶纏住的手。
林聞抬頭看著我的眼睛,我從他的眼睛裡看見了無助。
“我幫你換藥吧。”
我當時這麼說。
林聞垂下了頭,不知道想了些什麼,然後輕輕地點了點頭。
我不敢問他傷是怎麼來的。
我想我問了,他也不會告訴我。
於是我只問了傷口嚴不嚴重,林聞很乖地坐在沙發上,他搖了搖頭說不嚴重。
再之後他便問了我想吃什麼東西,可是我已經吃過了晚飯,並且因為健身的原因不能再攝入其他食物。
可這是林聞做的。
只要是他做的,就算是給我下了毒,我想我也會一口吃掉。
好吧,這麼說著實有些土了。
我想,不過是一頓飯而已,就當作是健身時偷懶了吧。
意料之外的,林聞的廚藝還不錯,至少是可以入口的。
我也算是知道為什麼他會這麼瘦了,因為他根本不怎麼吃東西,明明做了好幾個菜,但卻沒怎麼動過筷子。
這對身體很不好。
吃到一半,我媽打來了電話,她讓我明天回家裡去,說是誰家的兒子要來做客,讓我去接待一下。
我聽得想笑,這根本就是變相的相親。
從我向家裡出櫃到今天,爸媽也終於是接受了。
他們只知道我談過一次戀愛,然後便一直單身到了現在。
現在可好,都要給我安排上相親了。
我看著正在小口小口吃飯的林聞,果斷地回絕了我媽。
也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再帶林聞回家裡了。
我進屋幫他洗了碗,離開前,把那張照片偷偷放在了茶幾上。
照片的背面,我畫了一個月亮。
我記得他喜歡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