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灣特區從建立起,便雷厲風行的實施種種改革,恐怕遭到反對聲最強烈的就數婦女解放了。
女人是很難弄的,不解放吧!看不下去。太解放了,大多人卻要造反!
婦女解放必須有尺度,如像二十一世紀的華夏那樣來解放婦女,別說這民國時期的大老爺們不答應,恐怕連西海灣特區高層的班底人員,恐怕也不會積極響應!所以要把握一個尺度問題。
在制定女權解放條例之時,暢鵬頗費了一番腦筋。在他絕對權威的堅持與主導下,總算制定出幾條:
婦女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婦女有婚姻自主的權利;婦女有外出工作的權利。
說實話,僅僅這極其簡單的幾個條款弄出來,暢鵬也不知道有多少能真正兌現得上,畢竟這是個女人地位極度低下的年代,以上幾條只能算是對女性的初步解放吧!
不過,想到二十一世紀那些解放得過頭的女人與婦女,暢鵬心裡多少有些涼涼的!
‘婦女能頂半邊天’,何止半邊天,後世的男人反而已反轉成追求解放的弱勢群體了。
基於西海灣建立初期的人口制約,特區政府推行婦女解放,讓她們受教育、自由婚姻、進入社會務工的同時,特區軍方半公開地招收女兵和女性軍職人員。
負責此項開拓之舉的辛報國,便是一名半封建、半開放的人士,有一定的侷限心裡。特區軍方起初也只在難民群體裡招收女性。
為了安頓、為了報答、為了家人和自己能獲得西海灣的居住權及福利等等原因,一批批難民身份的女孩、女人進入新兵營,接受培訓後分到軍隊或政府的各個部門。
假期裡,她們一個個身著合體的軍裝,出現在西海灣每一個角落。
在分配定居點的城鎮或鄉村;在街道、商店等的公共場所;在執行任務的演出或醫療團體中。每每均有那些靚麗的身影出現。
軍人!在西海灣具有一種令人敬畏的地位,看不慣女人拋頭露面的老朽們,敢怒不敢言。
慢慢的,女性軍人帶動了婦女解放的步伐,非難民群體的西海灣居民和原住民女性,逐步開始走出家門,不僅僅是榮耀或顯擺,家庭和生活需要遂成為原因之一等等。
特區內部的新式學校、補習班、工廠、商店、飯店等等,各個社會層面、均對婦女敞開大門,城鎮居委會與鄉村委員會,處理及調解包辦婚姻案件原來越多,西海灣特區婦女解放運動處在民國前列。
這其中,最受婦女歡迎的,便是西海灣軍方的女兵招收。能成為一名特區女軍人,個人和家庭的地位迅速抬升,更主要的是她們的穿著,幾乎令所有的女人羨慕!
在西海灣推行產業經濟‘著裝行動’的大潮中,衣著便是西海灣人的一個身份牌。
在西海灣副特首周朝陽和王亞梅的西海灣服裝工業總公司的‘官商勾結’下,工作服、制服、休閒服等從工廠裁剪、家庭加工、作坊承包的流水作業模式中,然後分配到每一個西海灣人的衣櫥裡。
有下發、有購買、有從加工費或勞務費裡抵扣,西海灣人每人至少擁有兩種兩套以上的輪換衣服。
而西海灣大量出口的各種新潮服裝、昂貴時裝與西海灣的民眾關係不大,在特區政府的有意控制下,西海灣普通民眾溫飽無憂,卻並不富裕。
一件漂亮衣裳或‘出口轉內銷’的時裝,大多僅僅作為婚娶後的存箱貨。而富裕的資產階級,在特區刻意製造的氛圍下,其置辦的各式時髦新裝和時裝,只能去三大新區裡或外地炫耀了!
特區軍隊制式著裝有兩種,分為作訓服和常服:作訓服仍是扎染的迷彩‘花軍裝’,常服則是抄襲美利堅軍服的43。
常服的面料為密紋布,分冬夏兩種款式。夏裝為單層,冬裝雙層的裡料為平紋棉布,厚度與面料稍薄。常服的底擺是封死的,掛麵、領裡有白棉布襯布,領子襯布z字縫在領裡。衣褲的兩側大袋布為比面料還要厚的白帆布,為考慮臨時裝手槍、手榴彈等的重物。
布袋口兩側打結,扣是暗釦,衣長比普通上衣短一些,下襬大,為了下肢活動方便和靈活。前衣片不對稱,門襟比裡襟寬1,翻領可以扣上,有一片連絆連線,必要時加大上衣的遮擋面。衣袖的袖窿比較深,但手臂抬到180度不感到費力。
無論是作訓服和常服均能當作戰服使用,除了領章、臂章、頭盔後方的軍銜標識不同,西海灣的官兵基本衣著一致,暢鵬可不會愚蠢得讓自己的軍官鶴立於士兵之中,成為敵方的靶子。
著裝行動第一個百萬套軍服的訂單,由周朝陽組織生產後,在政府和各街道的配合下,按特區在當世獨有的產業模式展開生產。
王家有錢,投資些廠房和機械是小意思。擁有製衣廠的王亞梅承擔部分生產量,但作為女人的王亞梅,在試穿女式軍裝後,便將女裝改動為收腰裝,雖然犧牲一點點靈活空間,可簡直大受女性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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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西海灣女軍人頭戴貝雷帽、身穿卡其色的收腰衣褲、腳踏高幫軟牛皮靴。。。
她們在夏日裡捲起衣袖、雙手叉腰;執行任務中,在位於右大腿的槍套上,插著一支柯爾特1911手槍,整個一英姿颯爽,著實令人羨慕!
吳少珠和李愛樺兩人,不同於特區婦女解放的背景而加入西海灣軍隊。兩人更深層次的目的,在她們倆各自均成為西海灣元首特勤警衛局內勤處和外侍處的處長而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