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老爸十分猶豫不決。嚴主任幾番勸說,都沒能讓姜大維現場鬆口。
“嚴主任,讓我考慮兩天嘛。”姜大維道。
嚴主任眼中閃過一絲不快,臉上卻笑容不減:“那你就好好休息嘛,我們也不打攪了,先告辭。”
客套兩句後,三人便即離開。陳蘭送完人回來,和姜大維繼續商量工傷的事。
“老薑,我覺得,嚴主任說的有點道理。”陳蘭已經松動了:“我去找醫生再三確認過,你的傷勢不重,絕對能夠痊癒。所以……可以考慮嚴主任的條件。”
“我反對!”姜文浩再次站了出來。
“你又想說什麼?”姜大維斥道。
“口說無憑,萬一嚴主任反悔怎麼辦?老爸,媽,工傷申報應該是有期限的吧?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了!工傷單是一種保障,保障了老爸你的權益啊!”人都走了,姜文浩也不用給嚴主任面子:“那個嚴主任,話光說好的,卻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隻字不提。這樣的承諾,可信度我才不認為有多高呢!”
“再來看他給出的條件,醫藥費自不必說,和工傷一樣,那是必須的。實際上差別就在於那點點工資,多得了多少?花那點錢買一份工傷保障,我認為值得啊。”姜文浩清楚老爸的性格,不喜歡冒風險,遂故意這麼說。
姜大維果然陷入沉思,一方面,他挺驚訝姜文浩的邏輯思維跟表達能力;另一方面,他也確實聯想到了領導推卸責任的惡劣行為。
曾經有個最典型的例子:廠裡維修裝置,需要用到行車橋式起重機),不巧那臺行車剛好有故障,於是行車工便拒絕操作。這是特種操作規程賦予行車工的權力,她根本沒有做錯。但遇上那臺裝置有急用,於是領導便出面協調了。領導要求行車工開帶病車,行車工仍然拒絕。這時領導拿出了官威,更威脅到——一切影響生産的結果由行車工全部承擔!行車工迫於領導壓力,被迫答應,但她事先有宣告:執行過程中出了問題,領導要負責的。領導也是滿口答應,可最後的結果呢?
很不幸運地,行車真的出事了!重物滑落,將一個安裝工人的左手掌壓得粉碎性骨折,弄到要截肢的地步!事故出大了,真的找領導負責的時候,領導又拒不認賬了。最後開事故分析會,安全科認定行車工全責。理由只有一個:你早知道行車有問題,那麼你可以選擇不開。既然你動了車,那麼不好意思——全責!
行車工百口莫辯,只得打落牙齒帶血吞,嚥下這枚苦果。從法律的角度講,安全科的認定沒錯。但從事實的角度看,這領導也委實可惡到了極點!
那個領導是誰?檢修安裝分廠廠長趙長風。
經過一晚上的慎重考慮,姜大維最終決定還是報工傷。就如同姜文浩所說,損失一點收入,得到一份保障,這筆賬不算虧。
被駁了面子的嚴主任亦相當不爽,私下罵姜大維不識抬舉。怪不得有學識、有能力,卻到現在都還是一個沒職稱的工人。哼,有老子在一天,你這一輩子都莫想出頭了!
嚴主任多慮了,以姜大維那個性格,給他機會都不一定能爬得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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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姜文浩又去醫院給老爸送飯,恰好碰見一個老爸的朋友來探望他。老爸的朋友本來就不多,能稱得上兄弟的,大概也只有眼前的這個叔叔。在老爸口中,提及最多的也是這個叔叔——孟波。
然這個兄弟卻英年早逝,在不久的將來,姜文浩還參加了他的葬禮。如今乍一看見活生生的人,那種感覺真的很怪,恍如在夢中。
孟波的死真的很不值,更加讓人惋惜。他屬於非正常死亡,且死後還被人追責,取消了所有物質、經濟上的補償,還要面臨巨額賠償!
原因為何?就是因為一件桃色糾紛,而另外的主角便是檢修安裝分廠廠長趙長風!
孟波的妻子長得挺漂亮,三十一二歲,正是女人最有韻味的年齡。她在廠辦工作,待遇好、工資高,原本一直是孟波的驕傲。直到有一天……孟波聽到了一個讓他震驚萬分的傳言——妻子和廠長有染!
狂怒的孟波第一次動手打了妻子,逼她說出其中緣由。很簡單,就是潛規則。要麼屈服,要麼去最惱火的崗位。於是,孟波妻子屈服在了廠長的淫威之下。
孟波越想越鬱悶,借酒消愁,卻是酒入愁腸愁更愁。在酒精的刺激下,他拿起一瓶汽油去找趙長風算賬、討說法。趙長風當然咬死不承認了,還反唇相譏,結果失控的孟波點燃了汽油瓶!和趙長風同歸於盡!熊熊烈火吞噬了孟波,他抱住趙長風一起死。緊要關頭,趙長風掙脫了孟波。正是這關鍵性的發力,使得趙長風逃過了一劫。
最後的結局是悲慘的,孟波經搶救無效死亡,而趙長風也嚴重燒傷,在未來的日子裡都將面目全非。孟波負刑事責任,鑒於犯罪人已經死亡,遂取消他死後所有補償,連靈堂也不許搭。還得負民事賠償,好好一個家,到此完全毀了。
而趙長風呢?處理結果則為作風不端,調離廠長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