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待在山上不是辦法,以前吃的喝的都是小師傅來弄,他一走,我一個人在山上根本活不下去。
規整了東西,帶上那包銀子,我還是下了山。
阿爹和阿孃走的那明早,給我留下的,就只有那一間老屋子。
三年未歸,街坊四鄰死的死,走的走,這京城也成了面目全非的樣子,唯獨那間屋子,只是比我離開的時候,更破舊了些而已。
我咬牙忍痛割肉,花了些銀子,又添置了些桌椅板凳,把家裡頭打掃了一遍,就這麼住了下來。
遇上衛箴,真的是個意外了。
那天我出門去買肉,要回家的時候,不知道從哪冒出幾個官差,上來就要拿我。
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肉也掉地上了,人也叫他們拿住了。
小師傅功夫很厲害,教導我的時候又嚴厲,這些人根本不是我的對手,但民不與官鬥的道理,小師傅教過,我跟他們動了手,那才是罪加一等。
旁邊的大胖子滿臉橫肉,指著我就叫罵,說我是賊。
我大概其聽了個明白,這一去三年,早沒人記得當年的小可憐了,都只當謝池春早不知凍死或餓死在了什麼地方。
女孩兒家變化又大,三年的時間,小師傅精心調理,把我養的花兒一樣,又水靈又秀氣,誰能想到,我就是當年的那個謝池春?
這大胖子大概是看上了我的銀子,說我偷了他的錢來著,還私闖宅戶,佔了個常年無人居住的屋子一類的話。
我與他眾人說不通道理,其實脾氣上來,真想動手的。小時候唯唯諾諾,怯生生的,那是沒辦法,為了討生活,後來小師傅一手把我養大,其實很縱著我,就把我脾氣養的不大好了。
那時衛箴高頭大馬的出現在我們面前,可能是我們鬧的動靜實在是太大了,他打從外阜辦案歸來,正好遇上,不知是出於什麼樣的心情,總之,衛箴他救了我。
他和小師傅不一樣——我總說小時候沒正經的,又是個極附庸風雅的俗人,大冬天裡一柄摺扇都不離手,就足可見這個人多俗氣。
而衛箴不同。
他皇親貴胄的出身,註定了他是那樣高高在上的。
他端坐於馬上未下來,三言兩語就能把這事情給弄清楚,還我一個清白公道。
那細長的馬鞭抽在大胖子身上時,我覺得爽快極了。
可他施恩不圖報,好像這一切,不過是他路過時隨手的舉動,然則於我,卻成了一輩子揮之不去的場景。
後來我特意打聽——實際上真不需要多刻意。
我是離開京城三年不知道,在京城裡的人,誰還不知道,衛國公府的小少爺,襄元長公主的嫡次子,如今入了錦衣衛的衛箴大人啊。
他風光得意,耀眼極了。
我滿心的愛慕,那時只有十二歲而已,便已經註定了這一生,都將追隨著他的腳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