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隊沒用。”
“土匪都是狡兔三窟的,我們大部隊一去,他們早就跑遠了。”
“等我們走了,他們又回來。等於白搭。”
“必須用小分隊窮追猛打。”
楚雲飛搖頭。
這都是後世總結出來的經驗。
東北的那麼多鬍子,就是這樣剿滅的。這麼優秀的經驗,必須予以推廣。
當然,這個時候的馬越肯定還不明白。
不明白沒關係。
按照命令執行就可以。
其實,有一層關係楚雲飛還沒有挑明。
這種戰鬥小分隊,吸取了足夠的戰鬥經驗以後,或許就能夠升級為特戰小分隊。
不是有個山本一木的特工隊嗎?
好像很厲害。
自己沒有那麼專業的人才,不懂得特戰,那只有從剿匪開始。
希望剿著剿著,就成特工隊了。
“這把槍給你。”
楚雲飛將加蘭德步槍遞給馬越。
剿匪,必須使用好一點的武器。因為小分隊人少。
衝鋒槍射程太近,彈藥消耗也太快。後勤供應不上。機槍同樣如此。小分隊攜帶不了那麼多的彈藥。
半自動步槍剛剛好。
火力較強。
射程較遠。
威力極大。
對土匪有壓倒性的優勢。
槍法稍微精準一點,兩支半自動步槍就能夠壓制幾十人的土匪。
“怎麼使用,你去找孫銘。”
“是!”
馬越答應著去了。
從警衛連抽人,當然是沒問題的。
他本身就是警衛連的連長。警衛連一百八十人。抽調三十個人難度不大。
一番忙碌以後,楚雲飛回到自己的小院子。
韓菘藍正在等他。
得,又有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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