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大人們也調皮,整天拿我倆開玩笑,說:“好了,我們容哥以後就有追求目標了,以後的媳婦也知道去哪兒追,我倆不擔心他被別人拐跑了。”
馮姨和樂叔聽後也高興,也加入打趣說:“好啊,這小子,那我得多練練他才行。”
大人們樂樂呵呵,但我還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只知道那個女孩在古靈精怪地看我,我注意得到。
於是當她伸來一顆糖,眼睛撲閃撲閃,期待又嬌聲軟糯地對我說:“這個很好吃的,你要吃嗎?”之前不吃糖的我,接過來吃了一顆,朝她一笑,她也朝我一笑,我們成了朋友。
接著,每次跟父母去方家做客,與其說我是看是去看樂安寧。
我對她的稱呼與旁人不太相同。
旁人都叫她“安寧”或“小安寧”,只有我稱她為“寧兒”。
原因是那時我比較迷江湖武俠劇,劇集裡,英雄們對自己喜歡的女孩,都叫某兒,於是我看著身旁粉雕玉琢的女孩,心頭一熱,也叫了出來,叫她“寧兒”。
不曾想,這個稱呼,在後來,羈絆了我一生。
寧兒,寧兒,這樣稱呼她,她應該就屬於我了吧。
應該就是沒人能搶走她了吧。
很多年,我都這樣認為。
事實上,很多年以來,也的確如此。
我們一起走過小學。中間因為我上初中,她還在唸小學,我們有不在一起上學過幾年。
到我上高中,她要讀初中了,我們又能重新在一起。
起初,她如何都不肯去b中讀附屬中學。說離家太遠,樂叔為鍛煉她,不讓人送她上學。她要讀b中,就得起早貪黑爬半夜地上學放學,會很累。
起早貪黑爬半夜,這幾個字是她的原話。
我到現在還記得她說這句話時,清麗的眉眼一皺,模樣看起來痛苦又很不情願,同時那嘟起的粉紅小嘴,欠扁又討喜可愛,讓我當時差點兒忍不住想笑她。
明明想偷懶,卻還說得如此理直氣壯。
要起早貪黑就不去b中,這算理由麼?我於是橫了眉對她說:“這點兒苦都吃不了,以後可還怎麼辦。”
誰知這小妮子竟然回了我一句,“長大以後苦是吃不完的,讓我多瀟灑幾年,不好嗎?”
又說“吃苦總是不必急於求成的,時間一到,苦頭就來了,有的是苦吃。何必因為害怕後面要吃苦,就在前面拼命把苦頭吃掉呢。這樣做人多累啊。”
這……簡直把我繞進去了。
明明就是在偷懶,歪理還吧啦吧啦地一大堆。
更喪心病狂的是,這些歪理,好像還……都蠻有道理。
不過,無論怎樣,我都讓她報b中的附屬中學了。只有兩個人經常在一起,感情才會更好。
作為回報,我每天得繞一大彎兒,騎著我的腳踏車,去接她,每天上下學兩人都一起。
……
那時候,多美好,多簡單啊。
那時當真認為我們會一直這樣青梅竹馬,簡簡單單,甜甜蜜蜜地下去,直到兩人都畢業。
然後等我的寧兒再大一些,我們再結婚,生小孩兒,之後一起過後面的一生……
……不曾想,在我的寧兒十八歲那年遇到了事。
樂家,破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