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用則請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便為家長治家,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據。
其實換個說法更明白,若未分家,而子女蓄私財者,其罪與百姓蓄兵器養私兵等同。
皇帝統御天下,不準百姓擁有刀劍甲具。
而家長管理子孫,則不準子孫蓄私財。
尤其是庶子……
翻開各大家族族譜家志,有經濟才能的庶子,為家族賺下金山銀海,奉養父母兄長乃至族人,而自家妻兒子女吃糠喝稀,衣不蔽體者,比比皆是!
但有藏私者,必棍棒加身以正家法。
違逆者,以忤逆罪論。
忤逆……
是要千刀萬剮凌遲而死啊!
也就是說,哪怕賈琮忽然陶朱附身,賺下了無數金銀家業。
可只要賈家一句話,就能全部拿走。
非但拿走,還要治他一個蓄私財的罪名。
這大概就是禮教中所言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臣父子之綱常所在吧。
唯有身在其中,方能感受其枷鎖之重。
若賈琮穿越成的不是現在這個身份,哪怕是成了熊孩子賈環……
他忍忍也就過去了。
等到長大後分家出去,沾不得賈家的富貴,也不用跟著吃大罪。
自力更生也能活的自在。
偏他成了賈赦的兒子,攤上那樣一個昏聵無知,剛愎自用的坑爹……
若不作為,就只能在困境中等死。
可作為……
又該怎麼破局呢?
難。
“啊……”
“殺人啦!”
“老天爺!”
就在賈琮觸景深思時,前方人群中忽然爆發出一陣喧鬧驚駭聲。
賈琮陡然驚醒,擠開人群朝前擠去。
賈環就在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