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人心裡,如果程曉羽誠懇地道個歉,說幾句漂亮的場面話,那麼這一頁就算翻過去了——記住教訓,放棄仇恨,得到人民和法律的寬恕,程曉羽依舊還是個好‘同志’。
但以我個人對程曉羽的瞭解,我認為這純粹是一廂情願。他可以說遺憾,能夠說反省,卻不會認為自己錯了,他在頑固的堅持自己的正義!
其實這樣的程曉羽正符合我們霓虹人的審美,這種獨特思維所表現出來的就是‘糾結的玉碎精神’。
魯思·本尼迪克特在《菊與刀》一書中說:在美國人看來,霓虹的軍國主義電影是他們看過的最好的‘反戰電影’。無論是描寫日俄戰爭,還是‘七七事變’,鏡頭裡展現的都是泥濘裡的行軍,鏖戰的困苦,你看不到勝利的場景和‘萬歲沖鋒’……一家三代,歷經三次戰爭倖存的代表,他們成了瘸子、瞎子、殘廢人……
但這卻叫我啼笑皆非,外國人從這些電影中看到的是‘反戰’,而我們自己看到的卻是‘英雄主義’。我們對英雄的定義與美國和華夏截然不同。
華夏人評倫英雄,首先要看他在‘政治上是否正確’。孟子說: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華夏開國元首說: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就比鴻毛還輕。
在華夏人看來,一個人立場錯了,還十分拼命,那就不是英雄,而是‘倒行逆施’,因此程曉羽的行為在華夏人看來有些愚蠢,華夏人講究的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講究的是‘瓦全’,但程曉羽偏偏是個在美國長大的華夏人,他的思維具有美國人的個人英雄主義,也有華夏人的‘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而這樣的精神最符合我們霓虹人的英雄觀,我們霓虹人一直都認為英雄與立場無關,而在於他是否‘努力’。如果這個人剛好又身陷‘小情義’和‘大情義’的矛盾之中,最後他舍卻‘小情’,成全‘大義’,那麼這個人就是大大的英雄。
……
在我們霓虹人看來,經歷了‘痛苦的糾結’,最後拼盡全力盡到了自己的本分,堅持了自我,這樣的人就是英雄。沒有‘痛苦的糾紛’就沒有戲劇性,沒有‘盡到自己的本分’就算不上是英雄。
有時候為了襯託英雄,文學作品會把這種‘痛苦’搞到在外人看來‘極其變態’的地步。民族史詩《四十七浪人》中,有的武士為了給主公複仇,竟把妻子賣到妓院裡,籌集經費;有的為了證明自己的忠誠,竟要殺掉親妹妹;有的殺掉自己的岳父;有的為了刺探情報,竟把妹妹送給敵人做小妾……
在《四十七浪人》的故事裡,將軍禁止武士私相複仇。浪人們雖然手刃仇人,卻同時違反了將軍的命令。為了給將軍一個交待,四十七人全部切腹自盡。我們的小學課本中對此的評論是‘這真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魯思·本尼迪克特說:霓虹人認為真正的強者應該能夠拋棄個人幸福而履行義務……
近代以來,我們試圖建立某種可以淩駕於一切領域的道德標準時,我們常常選擇‘誠’。
而程曉羽這樣的行為,無論哪一點都做到了,他從華夏來到霓虹麼就是‘拋棄個人幸福而履行義務’,他在法庭上的堅定,正是對自己,對他人,對法律的‘誠’,他的堅持是糾結中兩全其美的辦法。
我們在來看看《地獄十日談》中程曉羽的表現,當之無愧的‘英雄’!
活下去!這是一個糾結了霓虹幾千年的難題。
我們霓虹是一個被火山、地震、海嘯、戰爭、貧窮、饑餓反複折磨的民族。‘生存危機’像一把高懸在我們頭上的達摩克裡斯之劍,一方面讓我們民族養成了堅韌不拔的個性和一絲不茍的做事態度。
‘活下去’一直是我們這個民族的終極目標,甚至‘活下去’都成為了我們的偏執。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山本五十六曾經讓參謀制定了一個進攻和征服印度的計劃,但目的確是為了保護已經到手的新加坡,這就是典型的霓虹思維。
實際上一度‘活下去’已經成為當時霓虹最高的價值判斷和一切行為的藉口。
為了‘活下去’,我們可以策劃陰謀,編造謊言,突然襲擊,出爾反爾。為了‘活下去’,在戰敗之後我們可以委屈求全,撥出5000萬日元作經費設立‘特殊慰安設施協會’,並在報紙上打廣告公開招募了6萬名霓虹婦女為美軍提供性服務,曾有人調侃說:如果有一天霓虹要征服火星,那一定是為了保護地球。
而如今,我們卻在責怪一個為了讓自己妹妹‘活下去’的程曉羽,不擇手段!
這是多麼的可笑。
最後,用一句電影中的話來結尾:‘活下去的人該做的,就是不要辜負那些死去的人。把故事繼續下去。’
雖然我們沒有程曉羽這樣特殊的經歷,但在每個時代,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故事發生。大家把各自的故事埋在心底,當做什麼都不曾發生過一樣活著,那些從戰爭中倖存下來的,那些從地震、海嘯中倖存下來的,都有屬於自己的別樣經歷。
我們無法審判在絕望的環境中人的所做作為,但是程曉羽是高尚的,分食物給他人,冒著生命危險攀登電梯井,自己一個人抗下了殺人的惡名,而這些人還是窮兇極惡,威脅他們生存,殺害他救命恩人的仇人……現在你捫心自問,他錯了嗎?
程曉羽當然沒錯,他只是一塊被霓虹法律打碎了的‘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