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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夜戴著墨鏡,確實有點奇怪。
但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就這樣戴上墨鏡,走出了包廂。
此時已經是十一點鐘了,通道的燈光並不亮,戴著墨鏡也不清楚道。
就這樣,連摸帶爬地,我來到了大廳。
大廳裡的人並不多,只有寥寥可數的幾個人。
我隨便找了一個角落,一個沒人會注意到自己的地方,躺了下來。
這個地方是個死角,很陰暗。別人即使看過來,也不會注意到我的存在。
我躺下後,幹脆就把墨鏡摘掉了,放在身邊的桌子上。
這個墨鏡,真的是我的累贅。
我一直認為:戴眼鏡的人很累。一副眼鏡架在鼻樑上,眼鏡腿又掛在耳朵上,給鼻子和耳朵造成了多大的負擔啊。而且眼鏡戴久了,整個人的視野也變得狹窄了,看世界的角度也就侷限在那麼小的範圍內了。
還好,我沒有近視,不需要戴眼鏡。
除了,當我以男人的身份出現的時候,我才不得不戴上這不倫不類的墨鏡。
難道,今後我要想以男兒之身隨意地走動,都必須戴上這墨鏡嗎?
真是有夠折磨人的。
就在我為墨鏡而痛苦不堪地在心中抱怨的時候,突然,我見到了另一個戴著墨鏡的人。
那是一個年輕的男人,他也戴著一副墨鏡,所不同的是他的臉似乎很粗糙,臉上有很多的凹凸不平的吭,而且臉的右側居然有一條很長的刀疤。
這個男人的個子很高,雖然他只是雙腿垂坐在沙發床上,但我依然可以看出他從袍子裡露出來的手腳都異於常人的長。
他就坐在我的斜對面,我可以看到他的一舉一動,但他看不到我,因為我在陰影裡。
在這裡,居然發現還有一個戴墨鏡的男人,這還真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
他的手很細長,而且手指上還戴著一枚閃閃發光的金戒指,最奇怪的是,他不是戴在無名指上,也不是戴在中指上,而是戴在食指上的。
這個男人向四處看著,還掃了一眼到我這邊來。
我假裝睡著了,微閉上了眼睛。
我是躺著的,即使對方看到,也以為我睡著了。
只要他看不見我的臉,我就沒什麼好怕的。
但他只是隨便地看了一下週圍,然後又用那戴著金戒指的手撓了撓頭,似乎很焦急。
過了一會兒,又走過來一個人。
當看到這個人的時候,我的心突然跳了起來。
來人,居然是吳子豪!
吳子豪,剛才不是已經離開醫院了嗎?他怎麼會在這裡呢?
他,應該是這裡的常客了,上次我就是在這裡遇到他。
怎麼,現在我們又狹路相逢了?
我還是不要被他認出來。如果他見到一個長得像夢影的男人,以他那狡猾無比的大腦,可不會傻到以為我是夢影的孿生兄弟,他一定會對我産生懷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