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我在開玩笑嗎?我知道你不相信,不過請你仔細看一看這個。”我拿出那份診斷證明書的影印件。
出來的時候,我已經影印了好幾份。原件,必須留在我的身上。影印件,則可以送給別人。
其實,我並不希望太多人知道我失憶的事情,但王安智說的對,我不說,別人會更加懷疑我。
因此,還是坦率地承認我是一個失憶的人,一個病人。
很快,明霞的反應,也與小紅的反應一樣了。
“噢,真難以置信。你,你出車禍了?到底傷到哪裡了?讓我看看。”
不由分說,明霞就把我的腦袋給抓了過來,仔細尋找那上面有沒有傷口。
“痛,痛!”真不幸,她的手剛好碰到了我頭上的傷處。
雖然過了好多天,但我頭部的那處傷還在,當被碰到的時候,還是感覺有點疼痛。
“親愛的,你,你真是受苦了。”明霞的表情很痛苦,好像是自己受傷了一樣。
看的出來,她確實很“愛”夢影。
不知道為什麼,我開始同情起她來,剛才那種厭惡的感覺好像慢慢消散了。
我們這些所謂的“正常人”,是否真的會理解她們這些拉拉們的心情呢?
明霞的關心,是發出內心的,這種關愛,很像一個母親對著自己的孩子。
她的眼神,是那麼的慈愛,又充滿著柔情。
如果她愛的是一個男人,那麼被她愛著的那個人,應該是非常幸福的。
又或者,她自己如果是一個男人,這樣地愛著一個女人,被愛的這個女人也是幸福的。
不幸的是,她愛的人是另一個女人。
“親愛的,到底發生了什麼?你怎麼會出了車禍?快告訴姐姐我。”
“請別再叫我‘親愛的’,好嗎?”我感到特別的別扭。“你只要叫我名字就好了。”
“那也好,夢影,是誰把你給撞了?”
“我被撞了?”我的印象裡,好像當時的我在車裡,應該不是被撞了呀?看來,是明霞理解錯了。
“不是了,當時我是在車裡,車子發生事故了,頭被撞壞了。”
我當然不能說是自己的臉被撞壞了,現在我的臉,是夢影的臉。夢影的臉,是那麼的完美無缺,哪裡像受過傷的樣子?
“啊?你在車裡,是你買的那輛車嗎?”
“哦,我不記得了,我真不記得了,我只知道我好像是在車裡,但是在哪一輛車?開車的人是不是我?我真的一點都想不起來了。”
我說的話,是大實話。
“真的嗎?”明霞睜大了眼睛,那大大的黑珍珠煞是好看。
這個女人,這個我的“情敵”,讓我有一種複雜的感覺。
我不知道該恨她,還是該可憐她,好像,兩種感覺都有吧。
“你真的什麼都想不起來了嗎?”她問道。
“是的,但也不是這樣,有時候可以想起一些,但大部分的記憶都喪失了。”
“哦,那,那是我錯怪你了。怪不得這幾天你都沒回我電話呢?”
“是啊,我想不起這是誰的電話了,當然我也不敢接。”我馬上幫自己補了補可能出現的漏洞,“另外,你的這個號碼,為什麼沒有存入手機裡呢?這上面沒有名字啊?”
我再次拿出了那個手機,指給她看。
“哦,其實你根本不用存的,因為你早已經把我的電話號碼都背熟了。”
“啊?原來是這樣的,難怪。”我終於明白了。
關系特別好的兩個人,都可以記住彼此的電話號碼。關系不熟悉的人,才需要把號碼儲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