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想要認回來女兒不錯,可是沒想過還沒就見到女兒,就讓女兒嫁人了啊!他們,他們可不會做出來賣女兒的這種事情!
原本他們想著,還了錢之後,女兒就不用嫁人了,一家人努著勁兒,就想著趕緊還錢,可今天這架勢看來,凌卓群這話的意思是,他喜歡落落,這五千塊錢他們不用還了?
……
“你說林家今日怎麼這麼熱鬧啊,剛剛才見到鄰村的凌老闆提著一堆禮物上林家去了,你看這小轎車,似乎也是朝著林家的方向過去的。”
“嘿,這好像還是城裡的車。”
今日的百興村,比以往熱鬧不少,全都是揹著鋤頭,在田裡看熱鬧的人。
“你們瞧,那車上的人,是不是林家之前的那個女兒,找到了親生父母,跑到城裡去的那個?”一人指著車上的林歌高聲道。
“可不嘛!之前就覺著這妮子眼熟,現在看著,不就是小歌嗎?果然城裡人就是不一樣了,一下子也不是小土妞了。”另一人笑道。
林歌原本還在看著窗外發呆,這樣坑坑窪窪的土路,她可是一點都不想再走一次了,開車都這麼麻煩,更不要說走路的時候,泥點子還會濺到身上去了。
“是漂亮了不少,不過好像沒有剛才到林家去的那個女孩漂亮,那個一看更像是城裡的姑娘,那面板白的喲,氣質也好。”一位大娘反駁道。
不少村民點了點頭:“是的,我也看到了,確實是那個女娃娃更好看一些,打扮起來像是個大小姐似的。”
“還有她身邊的男人,那可是凌老闆!家裡開養殖場的,那一天到晚的錢,都是成堆成堆地往家裡拿。”
“你看人家的房子,修得多漂亮,十里八村的,哪裡有人家的房子精緻好看的啊?”
林歌原本還在眾人的吹捧之中,昂起她驕傲的頭顱,心中想著,自己可和你們這群農村人已經不是一個檔次了。
他們這群土鱉,這輩子還不知道,能不能摸上一摸這個小轎車,她都已經能夠坐在小轎車裡面享福了。
可他們提起的另一個女孩子,顯然一下子就搶了她的風頭。
女孩子,朝著林家的方向去了,身邊還跟著凌卓群……這不就是黎落嗎?她今天來這裡幹什麼?
精緻裙子下,林歌的手再次緊張地扣了起來,指甲深深地陷入了皮肉之中。
黎落,我都把你趕到鄉下來了,沒想到你還是如此地陰魂不散,竟然還帶著凌卓群上門!
呵,等你見到你的親生父母之後,我看你還有什麼能耐?再說了,凌卓群難道不會嫌棄你的原生家庭嗎?你要是認了這一家人,就別想在凌家翻身了。
一輩子就當個吃苦耐勞的保姆吧!
“小歌,你原來在這裡吃了這麼多苦啊!”於淑蘭看著眼前如此破敗的山村,輕輕伸出了手,握住了林歌的雙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