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給程秋英,讓程秋英看著分,要麼她都存起來養老用。
丁苗就把錢給程秋英拿了過來,程秋英卻眼一瞪,“他說了是給東東的,你給我幹啥?明兒個你去趟銀行,把錢存起來,存個十年八年的,等東東娶媳婦的時候取出來用。”
程秋英說啥都不要,丁苗記得書裡寫著,80年程立陽在縣城買了套房子,把程秋英接過去養老。
買這套房子大概花了兩千塊,都是他幹違法的生意掙來的。
現在他不幹那些違法的事了,也就沒那麼多錢買房子了。
這兩千塊錢就給程秋英存起來,以後還是在縣城買套房子給她住。
丁苗把錢又拿了回去,“娘叫先存起來。”
程立陽想了想,“那就先存起來吧。”
第二天倆人一塊兒去銀行存錢,剛走到公社,遇到了楊書記,楊書記說正好有事找程立陽,程立陽看離銀行也不遠了,就叫丁苗一個人去銀行,他跟著楊書記走了。
丁苗沒走兩步,就遇到了齊思梅。
齊思梅的肚子已經很大了,身子也胖了好多。
她本來就是個圓臉,這一胖,顯得更富態了。
齊思梅看見丁苗先抱怨,“成天叫我吃這個吃那個,生怕餓著肚裡的娃,你看我都胖成啥樣了。”
嘴上抱怨,臉上卻是笑的。
她和孫啟文是青梅竹馬一塊兒長大的,兩人自小就感情好,結了婚也一直很恩愛,齊思梅聽著是抱怨,其實就是秀一下恩愛。
秀完恩愛問丁苗,“你去幹啥?”
丁苗沒瞞她,“我去銀行存錢。”
兩千塊錢可不算少,裝了半提包,看著沉甸甸的。
齊思梅吃驚道,“你提包裡裝的都是錢?”
丁苗點了點頭,“是東東太爺爺給的,先存起來。”
整個向陽公社就那麼點大,早在公社傳遍了,齊思梅也早就聽說了。
想想餘敬平的身份,兩千塊錢對他們來說是天文數字,對餘敬平來說可能還真不算啥。
齊思梅小聲對丁苗說,“要不你別存了,你買成金條吧。”
丁苗“啊”了一聲。
齊思梅,“我大舅在縣財政局上班,我也是聽他說的,存錢不如買成金條劃算,他家裡的錢就是買成了金條,他叫我爸買,我爸沒那麼多錢,沒跟著一塊兒買,你要是願意買,我叫我大舅給你買。”
齊思梅其實也不懂這個,不過他大舅是他們家裡最大的官,還是財政局的,財政局就是管錢的,錢上面的事他大舅應該是懂的最多。
不過現在買金條的都是有門路的偷偷的買,明面上可沒人敢買這個,也沒地兒可買。
她也是覺得跟丁苗關繫好,所以才跟丁苗這麼說。
劉思梅這麼一說,丁苗倒是想起來了,書裡好象也寫過,黃金價格一直往上漲,程立陽就買了不少黃金給程秋英當養老金,他是75年買的,也是走門路買的,當時是5塊錢一克,他一共買了兩百克,85年他被槍斃的時候,黃金已經漲到了28塊錢一克,價格翻了好幾倍。
5塊錢一克黃金,兩百克是1000塊,85年這1000塊錢就變成了5600塊。
要是把錢存到銀行,可沒這麼高的利息。
丁苗被齊思梅說的有點心動,不過還是要跟程立陽商量一下,就沒去存錢,回家跟程立陽商量商量。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