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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王老太對小兒子生出了濃濃的信心。
鄭讀在王老太心目中,也儼然成了算無遺策的諸葛亮。
而一旦覺得某個人能掐會算有本事,便會下意識的聽從他的計劃。
胡亂說了幾句,打發了一心看熱鬧的四大娘,王老太就又回到鄭讀的屋子。
“寶兒,你猜的沒錯,肖知青果然放出了風聲!” “這個黑心肝的死丫頭,居然想訛咱們——” “寶兒,你放心,我一定不會讓她壞了你的名聲。” “我去找她好好說說,她想要多少錢,咱給她!” 王老太咬著牙,恨恨的說道。
鄭讀卻趕忙攔住她,“媽,這件事是我惹出來的,我去跟肖知青談!” 就自家親媽這模樣,根本就不是肖建英的對手。
鄭讀只是想利用這件事,達成分家的目的,而不是真要落個把柄在別人手裡。
不要覺得“錢貨兩訖”。
只要有了把柄,對方隨時都能繼續勒索。
耍流氓的事兒,根本就沒有證據。
雖然要防著“奸出婦人口”,但,現在是新社會,只要沒被當場抓住,只要沒有弄大肚子,公安也不會輕易立案。
只不過是同時掉進水裡,女人說男人耍流氓,男人還可以說女人誣告呢。
一旦鄭家給了錢,肖建英卻沒有嫁給鄭讀。
事情就解釋不清楚了——沒有欺負人家女孩子,你們家掏那麼多錢幹什麼? 這是自掏腰包、親手送給了對方一個把柄呢。
鄭讀可不幹這樣的蠢事。
錢,鄭讀可以給,但要讓肖建英寫借條。
當然,肖建英也不傻。
她不會輕易寫什麼借條,她要防著以後鄭讀拿著借條向她要債。
作為交換,鄭讀可以給她寫一個不輕不重的“認罪書”。
罪名不會很大,卻到底有威脅,也算是一個合格的“籌碼”。
如此,兩人手裡各自有了對方的把柄,便能防備彼此作妖。
兩人也就能夠達成真正的“和解”。
鄭讀可以不給肖建英錢,想要分家,很容易的,他繼續作天作地就可以。
只是這一次的機會最好,也能給鄭讀一個“蛻變”的理由。
且原主與肖建英之間,到底有一段姻緣。
在原劇情中,很難說清楚這兩人誰對誰錯。
但,夫妻一場,好歹有些情分。
鄭讀給了這筆錢,讓肖建英回城,算是徹底了結了他們之間的因果。
從此之後,各不相欠,再無瓜葛! 這件事,只能由鄭讀出面。
其他人,根本無法按照鄭讀的計劃來行事,更達不到鄭讀想要的結果! “你去?” 王老太不太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