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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經過走訪調查,確定這三個人的關系。失蹤的女人和男人,都是淩源建平人,兩個人是男女朋友的關系,被害的小男孩是女人帶過的孩子。
男人的姓名照片,戶籍檔案,警方全有,就剩下抓人了。抓到這個男的,自然就能找到那個女的。警方透過調出出行紀錄,發現這男的,跟無頭蒼蠅亂跑,從案發當天,五天之內跑了十五個城市。最後跑到了hj的雙鴨山,不跑了,再跑就到俄羅斯了。
專案組意識到,這男的不是預謀殺人,之前沒有什麼準備,他應該會在雙鴨山消停一段時間。事不宜遲,火速追擊,出其不意攻其不備,
專案組找到他的時候,她正在廣場邊上看人家跳廣場舞,照片比對之後,兩個人上去就把他摁倒了,其他人也馬上撲了上來。得虧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警察把他摁倒之後,在他身上搜出了一把二十多公分的尖刀,真要是面對面碰上了,肯定得拔刀了。
專案組最關心的是那個失蹤的女人的下落,他回答了也幹脆,也殺了,也扔了,警方在他的指認下在路邊的一個寒冬裡找到了女人的屍體。他拋屍的順序是先拋的小男孩,回去的路上,拋的女人。
犯罪嫌疑人也出鏡了,警方要宣傳的案子,嫌疑人出鏡是必須的。不知道他現在槍斃沒有,也快一年了。
這三個人,小男孩是最可憐的,什麼也沒幹,什麼也沒說,就搭上了一條命。
說說為什麼殺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的女人是中學同學,上學的時候關系就挺好,但是沒發什麼,中學畢業之後就沒了聯系,後來各自成家。他娶了媳婦,她嫁了人。
五年前,現在說就是六年前,倆人在一個同學聚會上又見到了,青春的遺憾,幹柴烈火,他背叛了自己的妻子,她背叛了自己的丈夫。
男的介紹採訪的時候說,“那時候我倆總是通電話,我倆最高峰的通話記錄是一個月一人一千分鐘都不夠,話費都能透支,我倆一個月能打上兩千分鐘的電話”,說這些的時候,彷彿回到了當初的甜蜜時刻。
倆個人這麼玩,時間長跨度又這麼長,誰不知道。所以他的妻子帶著孩子走了,不跟他過了。然後,她看到他妻子帶著孩子走了,她就帶著自己的孩子來了。她丈夫也沒跟她正式離婚。
於是,這三人重新組成了一個家庭,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老家是肯定不能待,於是兩個人帶著孩子到了葫蘆島,男人在附近賣水果養活她們母子。
據他自己說,他對孩子特別好,因為孩子跟他孩子一般大,他把他當成自己的孩子疼。孩子想吃什麼水果,他第二天肯定要專門進一箱這種水果給他吃。他叫他叔叔,他也沒有意見。
就這麼著,到了五月二十九號,這一天女的又提了買金項鏈的事。之前兩個人剛在一起的時候,男的花一萬多給她買過一根金項鏈,前幾天她突然說丟了,想讓他再買一根。
男的是想著過日子的,來的時候帶了兩萬塊錢,買一個摩托車,又交了房租,批發水果,還有別的開銷,估計花錢如流水,就剩五千多塊錢了,而且馬上又要交房租了,就是五千塊錢全買了,也買不了什麼好項鏈,再說錢花了,房租怎麼辦,後邊的日子還過不過。男的不想買。
男的不想買,女的非要買。兩個人白天吵、晚上吵,躺到床上還在吵,斷斷續續地吵到了淩晨四點。男人一翻身,要掐女人的脖子,然後鄰居就聽見了女人喊救命的聲音。然後他就報了警,然後派出所的人來了什麼也沒發現,就回去了。
殺了人之後,他害怕被人發現,就找了一根繩子把男孩給勒死了。屋裡三個人,死了兩個,沒人發現他了。他就把兩個人抱到了自己平時賣水果的三輪車上,用苫布蓋上。騎著摩托出了市區。
邊開邊找地方,然後來到了一個山溝旁,把孩子扔了下來,可能是覺得扔在一起目標太大,自己又開著車帶著女人往回走。他沒注意到,在山上放羊的老王正在看他。
他想到這麼早就有人在山上放羊,他沒想到警察這麼快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