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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到電視臺實習一週年紀念日,一年前的今天,我坐地鐵從航空航天大學站到工業展覽館。我提前半個小時到的電視臺門口,在那遇到了已經等在門口的南藍,那是我第一次見她,還跟她說了話。一個小時之後,我們就被分到了一組。
其實,今天應該說是我跟南藍認識一週年的日子。往事不堪回首啊!從沈陽回來也兩個月了,到杭州也快一個月了。
我從沈陽回來之後,南藍在朋友圈給我點過兩次贊。她的朋友圈我早就遮蔽了。前兩天看到遇琪在朋友圈發的照片,是家姐,遇琪她們給一個新來的女實習生過生日,南藍也在場。不知道是用美圖修的太狠了還是光線的問題,南藍跟以前有點不太一樣,變樣了。
還是說案子吧。
劉某一開始並沒有要傷害那個女孩,女孩給他開門之後,他進到房間裡之後看了一會電視,女孩也回了自己屋。因為喝了酒,他看著看著就睡著了。然後就是下半夜了。
下半夜可能是女孩上廁所的時候,聽到他屋裡電視的聲音,就到他屋裡去關電視。當時女孩的動靜有點大,劉某就醒了。這時候酒也醒了。
東北地區冬天的下半夜,沒有比那更安靜的時候了;沒有比那更黑暗的時候了。屋裡就兩個人,一個四十多歲的劉某,一個十六歲的小姑娘,這個十六歲的小姑娘是他朋友的女兒,他朋友打麻將還沒回來。對於劉某來說,這是個好機會。對於女孩來說,噩運就要降臨。
劉某強奸了女孩,女孩一直哭,越哭聲音越大,劉某自己說,他當時聽到她哭,特別的害怕,特別的煩躁,擔心會有人聽見。他把女孩掐死了。
然後就是拋屍,跑路。直到十六年後,被老家的警察從hn帶回老家。他對鏡頭說自己是酒後失德,做了錯事,非常後悔,如果女孩能夠活過來,就是槍斃他一百回他也願意。
女孩的父親至今孤身一人,也是一個小老頭了,他個子很高,比劉某要高出一頭,他女兒當年也應該是個個子高高的女生。
女孩的母親,始終沒有出現,只是說早年間女孩父母離異,女孩跟著父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