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跟派出所說了,人家講我們就按照規定辦,想換戶主必須得本人同意,可是本人沒在家,本人怎麼同意了。所以求你們幫忙協調協調
只能去你們居委會,去你們社群,讓他給你開個證明。他能給你開。明知道八九年沒回來了,肯定給你開。要不然你報失蹤,就這兩個辦法。
我去開了,人家不給開,人家說萬一人回來過呢。我說我要報假案我就要負法律責任的,那能隨便嗎,我說就是給兒媳婦落戶口落不上嗎,所有的待遇她都享受不了,她是外地的。給我急的沒法沒法的。你說假如有動遷的一天,戶口本上沒她,得吃多大的虧。
行行,這樣吧,這事我記下了,您貴姓
我姓鄭
姓鄭啊,行,這事我記下了。你就等電話吧,看過兩天有記者給你打電話沒有。這事我們要是能去就有人給你打電話,要是沒人給你打電話那就沒人去。
我是這麼個情況,你看看能不能以你們的影響力知名度,影響一下派出所所長,職員肯定沒有這個權利。我是這麼覺得,他給解決這個事,就是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戶口都落不上,那婦女兒童的權益就徹底得不到保障啊
是是是是
他們按規定辦事也沒有錯,我是想咱們能不能先別拍照,我怕他們反感,事先跟所長溝通一下子。你看行不行。
那你就等電話吧,現在我也做不了主,等電話吧
行,那我等你電話。假如等不著電話就是不能解決啊
要是等不著電話就說明這事我們不能參與
嗯嗯,那行,拜託你了
嗯那你等著吧
這個事聽她的意思就是拿我們當槍使啊。張哥是最煩這種事的。當事人跟某一個開發商或者學校或者其它機構,發生了一些矛盾,當事人勢單力薄,就給我們打電話讓我們過去,我們去了之後,當事人就硬氣了,這個事談成了,然後就跟我們說,這事能不能不播了,你看這事人家也認錯了,我也挺滿意,能不能不播了。你真以為我們幫你去了,就圖你那頓飯,那兩瓶啤酒啊,我們也是帶著任務來的,一條片子一個任務量還有三百塊錢呢。
當然,這種當事人還是最惡心的。最惡心的是,把我們叫過去,讓我們在外邊等著,然後他派人進去協商,城下之盟。意思就是,看見沒,記者就在樓下呢。這個事你不給個說法,我一個電話人家就上來。這種事心機最重的,一遍穩住記者,一邊給對方施壓。把事談成之後,就直接不讓記者進去了。直接把記者帶到飯店或者送上高速了。各種感謝各種寒暄。
呵呵,誰要是碰到這種當事人都得氣死。你想想,記者沒有采訪,這片子怎麼做。對方根本就沒露面,而且當事人和對方協商的畫面你也沒有。你就之後一段當事人的採訪和一段街景。而且這時候當事人明確提出不再繼續接受採訪,不準播出之前的採訪。這片子能做嗎。誰也做不完整,如果不瞎編的話。
這就是當槍使。雙方協商也很正常,很多記者都會遇到,雙方在記者的見證下協商,或者雙方讓記者等在會議室,他們去辦公室協商,都正常。因為在這之前雙方見面是當著記者見的面,是在攝像機的記錄下見的面。記者只要加一句畫外音和最後補一段當事人關於協商結果的採訪就夠了。
畫外音就是,“經過記者的努力,對方同意跟當事人進行協商解決”,然後就插入他們一起去辦公室的畫面。然後再說,經過協商,對方答應了當事人的部分請求,當事人也對協商結果表示滿意,然後再接一段當事人的採訪。“我很滿意,謝謝你們,他們承諾”
這樣一個片子就成了,有始有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