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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前一天的下午的採訪,在二樓採完這些商戶,張哥又下樓拍了一些門臉和店鋪內景畫面,又拍了一些老闆在店裡搬東西的畫面,這些都是擺拍,我們需要這樣的畫面,用來和畫外音搭配,全是採訪的新聞是沒法看的。
拍完這些,張哥又讓我來當業務員小賈,要拍一下商戶直接把錢給小賈,小賈接過錢揣進褲兜的畫面,這個算模擬拍攝,編片子的時候會做一個右上掛角,螢幕右上角有“模擬拍攝”是四個字。一般模擬拍攝的時候,編片子和播出的時候,不僅要註明是模擬拍攝,往往還會在拍攝的時候就採用前景虛化的方法,
整個畫面像有一層霧,有一層膜隔著一樣,人只是看個大概,看不清臉,這麼拍,就是怕引起誤會。怕有觀眾會當真,而摸你拍攝在一些案件當中用的較多。搶劫,強奸之類的,為了還原現場,為了讓片子看起來更有意思,往往都會這麼多。
模擬拍攝結束之後,我們又去了另外兩家商戶的店鋪內,大隊人馬已經散去了,只剩下不多的四五個人。他們帶著我們去拍剩下的畫面。而大隊人馬散去之前,他們就已經湊了錢,就在二樓,我們採訪的間隙,帶頭的人把大家的錢都收了上來,好像是一人一百,
記者來了,大老遠的從沈陽來了,為了趕趟,今天下午能採上,中午飯都沒吃。怎麼找這晚飯不能再讓記者餓肚子了。這就是人情。就當著我們的面收的錢。張哥還說了兩句客套話,我當時覺得有點尷尬。
帶路的人前頭走,我們的車跟在後邊,把剩下的兩家的店裡邊的畫面都拍了不少,拍完的時候,天都有些擦黑了。對了,我就是在其中一家商鋪所在的居民樓上看到的“菊花裡”的門牌。就是這次。菊花裡多少號記不清了,手機裡應該還有照片。
各家的情況都差不多,無非是規模不同,大大小小,他們也都願意配合。在其中一家,張哥還臨時補了一段採訪。所有的畫面都拍完之後,他們就張羅著要請我們吃飯。唉,盛情難卻啊,人家錢都湊齊了,不去確實說不過去。不過話說回來,去不去我說不算,我根本就沒有發言權,去,我就跟著去,不去,我就跟著不去。不吃他們的飯,就吃張哥的飯,我還是餓不著。
去吃飯的時候,把他們的律師也叫上了。這位律師六十多歲了,每天都要喝點酒,在錦州很有資歷,說話也有分量。如果不是碰上這麼大一個公司,應該早就拿下了。到了錦州,海鮮少不了。其實,錦州在n地區最有名的是錦州小串。很地道。到了燒烤店裡,一般都是來五十個小串,然後才是烤雞頭,烤雞爪之類的。
到錦州,如果是自己解決夥食,或者跟朋友一起吃飯。張哥肯定會帶我們去燒烤店,擼小串,喝啤酒。不過,坐在路邊擼串喝啤酒是下回的事了。這回是客隨主便,都一次見面,頭一次一起吃飯,只能是聽他們的安排了。果然,海鮮。
到了一個他們經常去的一個飯館,不是很大,但都很熟,我們進了包間,所謂包間就是跟外邊隔了一張屏風而已,總共兩個包間,裡邊那個包間已經有人了。這個包間還是提前說好的。店裡客人也不是很多,外邊坐了有三四桌。
菜一道一道的上來了,作為一個內蒙人,我這回出來,算是大飽口福了。吃了頭一回聽說,頭一回見。頭一回吃的不少菜。一大盤狗蝦,很小的蝦,但是很費。直接用手拿著吃。也沒有湯,就是滿滿的一盤蝦,好像是就用熱水煮了一下。老實說,太小,跟吃瓜子似的,沒意思。還有一盤魚,到現在我也不知道叫什麼魚。張哥吃過,他也不知道。後來這種魚,我們還吃過一回。這種魚在那邊應該很普遍。
就在我們從錦州離開,去葫蘆島採訪那個五十歲的老太太的路上,我們在國道旁的一家飯店吃了午飯。在他們家的冰箱展示櫃裡,我就看到了兩條這種魚。這種魚,很大,很扁,肉很白,很嫩,刺不多,而且好像有骨架一樣。這魚好吃,嫩。不知道是怎麼做出來的,好像是清蒸的。那盤狗蝦好像是老闆送的。
還有蝦爬子,也就是皮皮蝦,這邊人叫蝦爬子。頭一回見,頭一回吃。這種蝦好,個大,肉多,就是皮太硬,我頭一回吃,剝皮的時候還紮了手。後來,沒少吃這玩意,因為天越來越暖了,到海邊採訪,基本上都得吃點這玩意。也是一大盤。好像還有公母之分。老律師還專門給我挑了一個。
還有一些貝殼類的海鮮,這些東西,我除了認識了蜆子。其它的一個不認識,說了名字也記不住。之所以記住了蜆子,還是因為後來去丹東,丹東黃蜆子有名。吃黃蜆子的時候就記住了。張哥給我講過一個事。說之前有一回跟一個同事,在丹東碰上了。本來是張哥帶了攝像司機來採訪,那個同事也正好在丹東有采訪。
到了丹東在一個平時大家每回來都去燒烤店碰上了。正常情況下記者之間誰也不知道誰去了哪,去採了啥。除非你問了他。此外只有領導知道大家都去了哪,去採啥去了。因為是他批準的。所以基本上大家不會有撞車的現象。一旦一個事有兩個人申請要去採,那就給第一個人去採。跟第二人說這個事有記者去了。
他們那回吃燒烤,喝啤酒。當然要吃黃蜆子,喝鴨綠江啤酒。一盤一盤的要,黃蜆子一盤有十幾個,二三十塊錢,都是活的,自己烤。
又肥又大又嫩的黃蜆子,直接放到篦子上,烤,是活的,馬上就張嘴,張嘴就能吃了,雖然肉沒全熟,用筷子輕輕翻一下,烤一下背面,三兩分就能吃,用筷子夾起來張嘴的蜆子,輕輕放到嘴邊,用嘴吹吹氣,殼很熱很燙,其實主要是吹裡邊的清湯,黃蜆子受熱之後,從肉裡排出的清湯,輕輕一吸,一口把湯吸幹,然後再一口把黃蜆子的肉整個吃掉,把殼放到桌上。
吃吃喝喝,吃到什麼程度,把他家剩下的黃蜆子全吃了,吃完黃蜆子又吃白蜆子,吃完白蜆子才算罷。徹底吃high了。
這回這頓飯,一半我都不認識,一大半我都沒吃過,雖然在海邊的人看來,很平常的東西,但我確實覺得很特別。
飯桌上,張哥跟他們聊案情,出對策,講自己的故事。我基本上就是埋頭吃了。酒沒多喝,八個人,張哥孫哥我,老律師我們四個,他們四個人。孫哥不喝,我跟著張哥喝酒。總共白酒兩瓶,然後就喝了啤酒。因為第二天早上安排的去分公司採訪。
吃到一半,張哥說,錦州他常來,來了之後肯定要吃小衚衕裡的那家小串。這話一說,眾人會意,趕緊把老闆叫來,問他這附近哪有燒烤店已經開業的。說是不遠就有一家。
張記者,不用客氣,這麼辛苦一天了,事成不cd不重要,今天就是交朋友,以後常來往。你愛吃啥我們也不知道,你點吧。五十個小串,又點了一點其它的東西,我就記著小串了。因為菜本來就多,量又大。送來的小串什麼的,其他人都怎麼吃,全是張哥和我吃了。
酒足飯飽,到賓館休息,賓館是自己開的,也是每回來錦州都要住的固定的點。在外邊採訪,一般都是請吃飯就完事了,只有跟政府部門對接上的時候。才是包吃包住帶特産的。
我記得按學校裡的課本知識來說,這是違反職業道德的,我雖然知道這些,但也吃的心安理得,因為,我可以把責任推給張哥,我是跟著蹭飯的,我沒有發言權。不吃就是餓著,不吃就是隔路,不吃就不行。
回來的時候,跟南藍講他們請吃飯的事,南藍還說你們怎麼能吃人家的飯呢,這樣不對吧,不好吧。後來,一個市內的採訪,南藍也去了。當事人請吃飯,吃火鍋。吃完火鍋,我問她,好吃嗎,吃的下去嗎?她明白我的意思,她說,我現在改變不了什麼,我只能接受。好吧,這頓火鍋好像吃的挺委屈。後來,她也跟著外出採訪,跟著我們跟好多當事人吃過飯。我沒再問過當事人請的飯好不好吃的問題。
說實話,我也不願意吃當事人的飯,而且在學校的時候,在課堂上,老師還讓討論過這個問題,不過是吃飯的事。而是紅包。他問你們當了記者之後,單位安排你去採訪,當事人或者採訪單位給了你紅包,你要嗎?當時課堂上大部分女生是不要的,大部分男生是不要白不要,別人都拿,我為什麼不能拿。
我們那個之前幹過六年記者,整天以老記者自居,以小記者稱呼我們的老師,他說,他會收下這個紅包,他幹記者的時候,他也收過。他說記者靠的是朋友,是人脈,你收了,大家就是朋友,其他記者也當你是朋友,只有這樣,你的資訊源才豐富,你才不用整天為找不早選題,找不著好選題發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