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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完五十歲的老太太回村,張哥跟孫哥說,咱們走海邊吧,晚上住興城或者住葫蘆島。我記得好像這邊不遠就是。行,我也好久沒看過海了。你拿手機導一下濱海大道。兩個人商量好了。我在後座聽著,心中默唸,我兩年沒看過海了。正好跟著沾光。
說來也巧,我那次之前還是大二那年到的海邊,也是在葫蘆島,不過那次是路過,下午到的葫蘆島,在葫蘆島轉車,晚上的火車,就一個人在火車站前的一家賓館門前,坐了1路公交車,目的地就是終點站,龍濱海灣。之前在晚上搜上的。在沙灘上走了一會兒,天還下了小雨。我記著那天海水不是很幹淨,但有個比基尼美女把自己埋在了沙子裡,旁邊坐著他男朋友,我就沒有多看。
我們到了興城,去看了菊花女雕像,雕像後邊是一片海灣景區,海浪,沙灘,遮陽傘。本來張哥打算帶我們住釣魚臺,他說之前帶朱哥實習的時候就在這邊住過,住的還是釣魚臺的海景房。那天晚上下大雨,半夜的時候,樓下一群來海邊旅遊的女生在大聲的唱歌,他們還下去給讓她們送啤酒。我跟著張哥半年,這個事他說了不下五遍。
還有一個事,就在菊花女雕像前,朱哥他們那次來的時候,把車停在了路邊,正好在一個木製的路標下邊,朱哥開啟車門下來,剛一抬頭,額頭就碰到了路標的尖,當時就流血了。這個事張哥張哥說了不下三遍,孫哥也說了不下兩遍。後來我見著朱哥,又問了他一遍。
沿著濱海大道往興城方向走的時候,路邊不時會出現一些路牌,上邊寫著某某地多少公裡。高速公路上最常見這種路牌。有意思的是,那邊有個地方叫臺裡。正開著呢,孫哥突然說,我開的這麼快嗎?還有三公裡就到臺裡,咱今晚上不用住興城了,到臺裡把東西卸了,各回各家吧。這個段子,只有電視臺的,從臺裡出來的人才有體會。
那天打算是跟朱哥來那次一樣住,住海邊,可那時候還是三月份,雖然是三月末了,但還遠沒到興城的旅遊旺季。海邊沒有什麼人,釣魚臺根本就沒有營業,其它的賓館酒店也是,你想想,連在菊花女雕像前的路口設杆攔車收費的人都沒有人影。可見確實是淡季。
最巧的是,最後一個跟張哥出來採訪,也是到了葫蘆島,這一次,是九月初,我們又到了興城,到了菊花女雕像前,這一次,在路口收費的人,攔下了我們的車,讓交十塊錢,說是,如果在裡邊訂了房間的可以不拿錢,步行進去也可以不拿錢,但開車進去玩不在裡邊住的得交十塊錢。那會兒,我們跟菊花女雕像就隔了這一道杆。
收費的還說,進去訂了房的只要拿房卡到這來就能退錢。張哥說朋友幫我訂先讓我進去行嗎?那不行,你沒房卡啊。就在裡邊那個釣魚臺,不騙你。那你把他家電話給我。我不知道他家電話。那不行,交錢才能進。服了,交了錢,車開進去。我們如願住了釣魚臺,如願住了海景房,海邊的人並不多,張哥說,暑假都結束了,人少了,等到十一國慶節的時候,還會爆發一樣,然後今年的旅遊季就結束了。
第一次,我們來看菊花女,在海邊走了一會兒,沒住上釣魚臺的海景房,一腳油門到了葫蘆島去住。在海邊我還撿了幾個石頭和貝殼,回去的時候,給了南藍。她一直說沒出去過,沒見過海,我把海,帶回臺裡給她。
在這片海灘上,我拿出手機錄海浪,拍海鷗,我跟張哥說了她沒見過海,張哥就錄了小影片發給了她。我也把照片發到了她的微信上,她不知是撒嬌還是故意,說我是故意在氣她,在向沒有看過海的她炫耀。好吧,如果你真的這麼想。
回去後,我把手機拍的影片業給她看了,她的態度明顯冷淡了不少,讓她挑貝殼,挑石頭的時候也不是很高興。不知道是真的因為張哥出差沒帶她。還是因為我回來了,她就要跟我去看電影了,我走之前她答應我的。反正就是冷淡了。電影也沒看成。過幾天,又好了。這不算翻臉。
最後一次,我們來看菊花女,在海邊走了一會兒,住了上釣魚臺的海景房。還是我們三個人,張哥,記者兼攝像,孫哥,司機,我,實習記者,舉話筒,不過這回還學了一會攝像,扛了一會兒肩膀都是酸的,畫面都是抖得。我還採訪的時候,問了幾個問題。對了,還有我們的老朋友,那輛白色帶有電視臺標識的白色捷達。
第一次,南藍沒來,是她想來沒帶她。這最後一次,南藍也沒來,也是沒帶她,不過她想不想來就不知道了。組長把她留在單位沒讓她出來,給她派了一些活,讓她去採。她已經開始獨立採訪,計算工作量了。我也是,我也開始獨立採訪,計算工作量了。
但他讓張哥把我帶了出來,說是讓我學學攝像,而之前,組長已經不讓張哥帶我們出來了。這回一出來,我這半個月沒有工作量。因為出來拍的片子都是張哥的,第二週,我幫他寫稿編片。我這個九月,還剩下兩周。想完成十二條片子的工作量是不可能了。這也是我在九月離開的一個原因吧。
這最後一回,我依然在沙灘上撿了好幾塊被海水沖上來,一半埋在沙子裡,一半露在外邊,陽光下有點半透明小石頭,我在趁著海浪沖上來的時候,把它們在海水裡淘幹淨,握在手裡。我沒拍照片,也沒錄海浪,甚至手機都沒掏出來,以致於我不知不覺走的遠了,張哥喊我我沒聽見,給我打電話,我因為揣在兜裡也沒聽見。那幾個小石頭,我裝進我的揹包夾層裡面,帶回了臺裡,現在,它們和之前南藍挑剩下的石頭和貝殼在一起,就在我的床頭的小櫃子裡。
我們晚上到景區外邊吃飯的時候,拿房卡把那十塊錢要了回來。請吃飯的是張哥在本地的一個朋友,歡姐。自然歡姐也是孫哥的朋友。她知道張哥忙,可能沒時間,就替她的朋友找到孫哥,孫哥找到了他跟張哥共同的朋友,範哥,範哥看在張哥的面子上,幫她把她朋友的孩子要到那所升學率很高的高中借讀的事用最少的錢給辦成了。
那天晚上,我們到了興城,孫哥就跟她說了我們在興城,晚上不走了。那她自然是要帶著她的朋友來請我們吃頓飯。巧的是,上次她跟她的朋友還有她朋友的丈夫三個人從葫蘆島出發,在孫哥的引薦下,到範哥的地盤上吃飯,提這個孩子借讀的事的時候。我也在。
不過,那次我們是四個人。白色的捷達,孫哥開車,張哥副駕駛,我在後座,旁邊坐著南藍。南藍背個小黑色的揹包,燙的卷發,就頭發梢捲了一個大彎,中間的頭發拉的直的。頭發一直有點黃。我們倆跟範哥是第一次見面,彼此不認識。當他見到南藍和歡姐的朋友挨著坐的時候,把她當成了歡姐朋友的女兒。那個要到他們這借讀,開學才上高一的小姑娘。而事實上南藍已經大學將近畢業兩個月了。所以說,南藍很討人喜歡。
我的外採生活,在葫蘆島開始,在葫蘆島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