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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路可不敢歇氣,麻蛋的,我和小熊熊算是捅了大簍子。
對方是誰?
城隍爺爺啊!
手下兩三百鬼差,個個幾百年道行。別說全來了,隨便來一個,都能輕而易舉搞死我倆。
好在小熊熊不重。
你說也奇怪了,一米七在男生裡面雖然不算高,但怎麼著都應該有一百多斤吧。小熊熊的體重,估摸著最多一百斤左右,實在太輕了。
一個小時後,我翻過幾座山頭,總算遠離城隍廟。
四周還是山,我慌不擇路,也不知道逃到哪裡了。
其實,就算知道村子在哪,我也不好意思往村子裡跑。
為毛線?
我在偏殿裡,那天煞揮一揮衣袖,沒帶走一片雲彩,卻把老子全身上下的衣服全都脫光了。
此時此刻,我從頭到腳,除了一雙鞋子,一雙襪子,我連條內褲都沒穿。
跑了一路,丁丁左甩右蕩,差點把膝蓋打腫。
現在我迫切要做兩件事。第一,找件衣服遮羞。第二,從小熊熊身上搜出來《三清道經》,然後毀掉。
荒郊野外,連個鬼影子都沒有,哪裡有什麼衣服啊?
我盯著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小熊熊,眼睛猛地亮起來。
他身上衣服完整著呢!
我把他的衣服扒下來穿到自己身上不就行了?
小熊熊這條小命怎麼說都是我救的,救命之恩,也不圖他以死為報,要他一身衣服總可以吧。
說幹就幹!
我直接脫了他的褲子。
麻蛋的,什麼鬼?他上身大紅嫁衣,下身一條紅褲子。
按照他說,他是頂替的別人。
理論上不是應該把嫁衣套在外面,裡面穿著自已的衣服嗎?我盤算著也是扒了他自己的衣服穿到我身上。這貨倒好,裡面光潔溜溜,竟然直接穿的紅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