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傳話的村民假如要來石窟這裡,本能的動作應該往右側的步道走,而不是走向大宅的左邊,因為那樣走太遠了。
其他沒有進入大宅的居民,進了小峽谷。
張大美自己一個人不用顧忌,行走得很快,在亂石中如履平地,一下子就來到那些人放牧的地方,水桶和扁擔還在,他們棄掉這些累贅。
但羊和狗不見了,放牧的村民也沒丟掉木杖。
羊和狗也帶走了?
考慮到要趕著羊群走的速度不快,張大美趕進了小峽谷。
……
拐入一公裡後,風光與大峽谷的很不同,早以不是懸崖絕壁,只是許多的坡地還比較陡,坡地複雜,再前面山坳與山脊交錯,折轉眾多,亂石嶙峋,所有風光即使在草木盡枯的冬季也無法看全。
假如人是上了山,那樣很難找,但他卻在草叢發出了幾點血跡,血跡是滴落形成的,沒有踩踏破壞的痕跡,半幹,停下來四處一看,前方三四米有有一些,這血跡出現得莫名其妙,滴落形成的圖案太完整,不像人受傷遺留的。
血跡一尺外的草折了,摺痕是新的,人剛走過。
尋過去,張大美又找到了幾處血跡,前方坡地一處的泥土較松軟,留下了個腳印,前半很清晰,可以判斷為帆布鞋,鞋底打滑了,穿了很久,腳印的主人是外八腳。
他用手掌在鞋印上比劃了一下,他早在訓練時已經記住了自己手的每一個部位的尺寸,執行任務,他都習慣了用手來測量——26。5厘米,43碼。
從走路姿勢,鞋子的尺寸和款式判斷,他腦中迅速聯想到一個人,村民朱生水。
張大美抬起腳在腳印旁邊踩了一下,對比兩個腳印,得出腳印主人沒有負重,對方沒有負荷重物。
這是人血?
他循著血跡走,發現這血跡帶著他爬坡。轉入小峽谷後,峽谷的走向實際上已經轉折了多次,這片山坡朝向東北,是背陰面,很快就來到半山腰,這處與峽谷底部的垂直距離約有七八十米。
他轉過一處亂石嶙峋的地表,在亂石與樹叢的遮掩處發現了一個山洞,這個洞口位於山坡變緩的地帶,所以洞口的位置有點低,比較隱蔽,加上入口有遮擋,稍微退開幾米都發現不了,更不可能在遠處看見。
巖洞,洞的內徑高兩米多,寬闊接近三米。
他判斷著,右手馬上亮出緊急用的照明器,它的形狀如一支鋼筆,一頭尖如利器,這東西即可照明,又可以做為武器。
張大美沒有開啟燈光,習慣所致,常年的經驗讓他養成了好習慣,避免做一切會被對手定位和伏擊的行為。
其實,他一直採用最有效的行為模式,並非他覺得這裡的村民有能力伏擊他,一切都是豐富經驗下的習慣使然,他的身體靠著左邊巖壁進了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