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對,偷看被抓到了。
不慌,珍珍眨一下眼睛默默收回目光。
她裝作什麼都沒發生過,壓住心跳繼續找字寫。
侍淮銘多看了珍珍一會,收回目光後也沒有出聲說什麼。
片刻他伸手找了一本書出來,送到珍珍面前說:“你現在已經認識不少字了,嘗試著看看書吧,這一本是小說,講故事的,看起來容易一些。”
珍珍看著書的封面,小聲讀:“青春之歌……”
她伸手翻開封面,侍淮銘在旁邊繼續說:“不認識的字可以根據上下文的順著猜一下,也可以用筆在旁邊或者下面做個標記,我有空給你加拼音。”
“哦。”珍珍點點頭,繼續往下翻。
翻到第一章 ,看著那滿頁密密麻麻的字,她嘴裡不自覺輕聲讀:“清晨,一列從北平向東開行的平沈通車,正馳行在廣闊、碧綠的原野上……”1
不會讀的字她就含糊了過去,並用鉛筆畫一下。
聽珍珍輕聲讀了兩行之後,侍淮銘又出聲說:“不是在讓你讀書,是讓你嘗試著閱讀,不是把這些字認出來就行了,認字不是主要的,主要是要看進去,要知道她在講什麼。”
珍珍轉頭看侍淮銘一會,又點點頭,“好的。”
侍淮銘說起來很容易,但對於珍珍來說卻有難度。
她首先要認出這些個漢字,認出來以後再把這些字連成完整的一句話,然後再去理解這句話說了什麼,並不能掃過去立馬明白寫了什麼。
珍珍看了一上午,也就看了一章而已。
但這短短的一章內容,已經足夠她消化很長時間的了。
她倒是大概看懂了這一章內容在寫什麼。
寫的是一個叫林道靜的女學生,帶著一堆吹拉彈唱的樂器,坐火車從北平到北戴河,到楊莊投奔她的表哥,結果她的表哥不在楊莊了。
侍淮銘聽她概括完之後,肯定地點點頭,“嗯,不錯。”
珍珍忍不住開心,拿著鉛筆又回到第一頁,挑了點自己實在猜不出來意思的東西問侍淮銘:“這個是什麼意思啊?”
侍淮銘看了一眼說:“小密斯,密斯,英語發音iss,小姐的意思。”
珍珍聽完點點頭,又用鉛筆尖指向後面的兩個字,問道:“那這個呢?”
侍淮銘又看上一眼,“失戀,就是男女兩個人在一起談戀愛,但因為某一些原因,兩個人不能在一起了,分開了,這個就叫做失戀。”
珍珍看著侍淮銘,片刻又問:“談戀愛,戀愛……怎麼談啊?”
侍淮銘撇開目光想了一會,然後看向珍珍說:“兩個互相喜歡的人表白心跡在一起,但又沒有結婚,就是談戀愛。至於怎麼談,我也沒談過。”
珍珍看著他,聽明白了點什麼。
談戀愛是自由的,在一起是因為互相喜歡,而侍淮銘和她是被包辦的。
因為她的存在,侍淮銘沒有和喜歡的人談過戀愛。
結了婚,也就不能談戀愛了。
猶豫一會,珍珍鼓著勇氣又問了句:“那……你有過喜歡的人嗎?”
侍淮銘沒猶豫,搖搖頭道:“沒有。”
年少的時候他一心求學,求知若渴只想獲得更多的知識。
他還沒有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也還沒有騰出心思來認真想這方面的事,鐘敏芬便提出了讓他娶珍珍。
娶了珍珍以後他就出去打仗了,戰時心裡只有家國大事,更沒心思想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