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可以說真話……“喜歡。”
這柄劍很鋒利——安小樓親測。第一個優點對阿嬌來說沒什麼用,她也不能拿寶劍砍豬骨頭,再說未必比厚重的砍骨刀好用。第二個優點是它能得到阿嬌喜歡的原因,寶劍線條流暢,特別樸實,但專為它打造的劍鞘金光閃閃,鑲滿寶石。
最大的一顆紅寶石剜出來分割成小塊,足夠鑲嵌二十支金釵。
本以為勉強抵“夥食費”的禮物,大大超過預期讓她賺得盆滿缽滿。
阿嬌不缺錢,但賺總比虧好。大賺特賺能在心理上給她帶來無限的快樂。
“你都沒讓送劍回來的人給孤帶個口信,害得孤以為你不喜歡。”
“怎麼會?”
誰不喜歡黃金和寶石呢?
“以前孤每次出去,你總捨不得。”兩個人感情好的那一段時間,阿嬌總是在他要離開之前圍著他打轉,眼巴巴地看著他。有時候挺煩的,有時候又覺得很受用。
“還會時常派人送來吃的、喝的、用的。”
他雖然不覺得阿嬌在試圖掌握帝王的行蹤,這是大忌……但是阿嬌肯定是在管束他,他也不樂意。
阿嬌淡淡道:“你又不喜歡那樣。”
他是不喜歡。
劉徹沒否認,幹咳一聲:“孤就是有些不習慣。”
你說你是不是賤得慌?
阿嬌瞪大眼睛的樣子逗得劉徹心中一動,他不知道類似“會心一擊”的感覺是後世的人常掛在嘴邊的“萌死了”。發出一聲壞笑,把阿嬌撲倒在床榻上。
“表姐,你臉頰上沾著什麼?”
阿嬌抹一把,發現是麵粉。
劉徹已經等不及她的回答了。
半個時辰之後,兩個人對坐著用晚膳。用的正是導致阿嬌耳朵下面出現一道麵粉痕跡的扁食,比起送到長樂宮的多出一種口味——韭菜雞蛋餡。
真說起來,萬物皆可包餃子。
餃子好不好吃,最重要的就是餡料。
元石調的餃子餡不誇張的說是阿嬌覺得吃過的餃子裡最棒的,調料不多,更加突出食材本來的味道。關鍵在於私人訂制,更合她的口味。
便宜劉徹了!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口味是差不多的。阿嬌覺得十分好吃,到劉徹嘴裡至少有八分。或許一路奔波也真餓了!劉徹把阿嬌奮鬥倆小時的成果掃蕩一半,臨睡前還添一回夜宵——也是餃子。
吃飽喝足,勁全用在阿嬌身上。
迷迷糊糊的,阿嬌也不知道幾點了。聽到劉徹在耳邊說:“還有幾天,宗親王侯們就會陸續到達長安,到時候有得忙。睡吧!表姐,咱們可要養足精神才好應付他們……”
阿嬌一覺醒來,早上九點。
劉徹早沒影了。什麼時候離開的,阿嬌完全沒印象,也不關心。她早膳要用餃子,畢竟是自己親手包的,不吃完對不起自己的辛苦勞動。而且自己包的,似乎要格外好吃一些。
程安為難道:“陛下走的時候,讓中常侍把剩下的幾十隻扁食帶走了。”
阿嬌:“……”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