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這扇窗,她看見了美麗的月光,但她何時才能抓住自己的月光呢。
莊曉閉上眼,慢慢抬起雙手,似乎又擁抱住了林仲七。
她的喜歡就像是這一屋的月光,唯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才會流露至此。
莊曉合攏雙手,抱住了自己。
林仲七是被莊曉給叫起來的,大週末的,就該睡到太陽曬屁股。他不情不願地從床上起來,頭發像是鳥窩亂糟糟的一團,揉著惺忪的睡眼拉開臥室門,“怎麼了?這麼早叫我起來。”
莊曉穿著圍裙,精神抖擻地說道:“還早嗎?已經八點了,不早了,快起床吃飯,我做了早餐。”
林仲七瞬間精神了。
他洗漱完下樓,看見餐桌上擺著熱牛奶和煎蛋,還有抹好果醬的吐司。
莊曉為他抽出椅子,在他對面坐下,一臉期待地看著他。
好久都沒吃一頓這樣正式的早餐了。林仲七這樣想著,拿起吐司咬了一口,果醬在嘴裡炸開,比水果糖還甜。之前的每天早上,上學的話就是和龐景則在路上買袋豆漿喝,上午要是餓了就去學校超市買零食,週末的話他就直接睡到中午吃午飯,才不會起來吃早飯呢。
“不好意思,雞蛋有點糊了,我本想煮麵的,但是廚房裡沒有,所以就只做了這些。”莊曉給他解釋著。
林仲七說著沒關系,咬了一口糊掉的煎雞蛋。就算不好吃,他也要吃下去。因為這是她為自己做的。
還沒有人專門為他做過早飯呢,莊曉是第一個。
他用喝熱牛奶的功夫來消化掉過分燦爛的笑容,放下杯子時,發現手機彈出未讀訊息。
昨晚他和龐景則他們在網咖五排上分,接到莊曉的電話就急吼吼地跑了,撂下他們不管不顧,上分車隊就地解散。現在龐景則找他訴說不滿呢,要求今天再來,他可不能再跑了。
將莊曉送回宿舍,林仲七就赴了龐景則的約,在網咖裡戰鬥到晚上才結束,結果一分沒上,還差點掉段位。果然,這種車隊有風險。
出了網咖,幾個男生約著去艾倫酒吧開個包廂,再好好聚一聚。龐景則知道,林仲七向來對這些不感興趣,甚至還嫌煩,正想問他要不要先走,林仲七卻說,和他們一起去。
酒吧裡,龐景則開啟一瓶啤酒給林仲七滿上,他直接仰頭一飲而盡。這舉動讓龐景則直呼太猛。
林仲七放下杯子,用手背揩掉唇角的泡沫。任憑他們嬉笑,他仍是低眸不語。絢麗的燈光在他琥珀色的眸中劃過,每一瞬都像是蝴蝶振翅。
酒精漸漸沖上頭腦,還真有點上頭了,就像他對莊曉。
林仲七拿起剩下的酒,毫不猶豫地灌了下去。
龐景則發現了他的異樣,立刻制止道:“欸欸欸,哥,哥,哥,幹什麼吶這是,慢點喝,沒人跟你搶!”
林仲七撇下酒瓶,仰面靠在沙發上,白皙的臉上浮現出微醺的緋紅。
龐景則在他旁邊坐下,“你這是怎麼了?喝這麼多酒,借酒消愁呢?還是為情所困了?”
聽見“為情所困”,林仲七抬眼看向了他。
“真是為情所困了?”龐景則瞪大了眼睛,滿臉寫著不可思議,好像是知道了什麼了不得的事情。
被他戲稱為“出家人”的林仲七居然為情所困,他怎麼能不震驚。
回想起倉庫裡見到的女孩,想起這一個月來,林仲七跟變了個人似的,整個人懨懨的,再想起昨晚上的那通電話。龐景則瞥見了手機上的聯系人名字,是叫莊曉。
所有想問的千言萬語最後只化成了一句話。
龐景則問:“你是不是喜歡上那個叫莊曉的女生了?”
作者有話說:
1馬克思的原話是:資本的身上永遠都是血和骯髒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