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停車場開車。車是去年買的。她買的公寓在四環,公司在二環,每天通勤的時間都趕得上從她老家的鎮上到宜城城區的時間了。
之前本來每天是擠地鐵上班的,結果有一次在地鐵上遇見個喝豆汁的大媽,她好心提醒了一句,就被罵坐個地鐵還真把自己當大小姐了,有本事開車啊,沒本事就只能受著。
此話一出,其他幾位乘客立馬路見不平一聲吼,跟大媽對峙起來。
這倒真把她給激著了。當天下班,她就去4s店全款買下一輛三十多萬的suv。積灰多年的駕照終於重見光明瞭。
那是第一次,她在京北一次性花了那麼多錢。
汽車剛從停車場開出來,她正準備上主幹道,卻一眼看見酒店門口站著的兩個人。
林仲七似乎是陰沉著臉,獨自坐上了那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幻影。柯眠剛想伸手去拉開車門,汽車就立刻發動,毫不留情地駛離酒店,將她丟在原地。
外面的風很大,樹枝都被搖得快要暈過去了。柯眠身上的連衣裙不足以抵寒,精心打理過的秀發都被吹得有些散了,一副無助又可憐的模樣。
那大傻子真就是放浪形骸,一點都不懂得憐香惜玉嗎?
莊曉將車停在路邊,脫下大衣走來過去,披在了柯眠的身上,將被冷得哆哆嗦嗦的婀娜身姿裹進了溫暖裡。
“柯小姐。”
柯眠轉過身頭,眨了眨清透的桃花眼,卷翹的眼睫上掛上了一層水珠。
她其實是被經紀人送過來的,只是恰巧遇見了一起到的林仲七而已。導演組和投資方卻以為她是林仲七特意帶來的,也理所應當地認為她會跟著林仲七去,所以沒人會太在意她是怎樣離開的。她今天也叮囑了自己的經紀人,不用來接她。
然而,林仲七就像堵密不透風的牆,沒給她任何機會,就算她想鑿開點縫隙,當著那麼多人面搭上了他的臂彎,他也是冷冰冰地撥開了那雙被譽為娛樂圈手模的玉手,飯局結束後還不留情面地拉上車門走人,根本沒想著帶她一起。
這些事柯眠當然不會跟莊曉講。
她抽抽搭搭地坐在後座,楚楚可憐的模樣惹人憐愛。
透過車前鏡,莊曉都看在眼裡。
小情侶吵架正常嘛。她以前就跟林仲七吵過,不過他們倆不是情侶。
以前不是,以後也不會是。
心中升騰起一種異樣的情緒,竟讓她壓抑得難受。許是因為車內太過於安靜,她伸手開啟了廣播。
好巧不巧,今天的話題是,致青春——高中時期印象最深刻的事。
食堂,西紅柿湯,鞋子,一萬塊。
這些詞語立刻在莊曉腦子裡連成串,組成一組讓她永遠忘不掉的畫面。
她毫不猶豫地調換了頻道。
柯眠突然開口問:“莊經理,你和林仲七是舊相識嗎?”
莊曉微怔了幾秒,握住方向盤的手緊了緊,隨即很自然地回答:“高中校友而已,他在我們那一屆挺出名的。”
“是嗎?那好巧啊。”柯眠的話裡有點其他的韻味,她不是看不出,林仲七對莊曉有一種與對待旁人不同的感覺。
莊曉向來很會察言觀色,她極力撇清自己和林仲七之間的關系:“是挺巧。當時他在我們那個小城市念書,不過後來就去了國外,也沒聽說過他的訊息了。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回國的,現在居然還能遇上,挺巧的。”
邏輯清晰,滴水不漏。看見柯眠的表情緩和了幾分,莊曉真佩服自己把林仲七教的說謊話不打草稿還不臉紅的精髓給學到了。
她本以為這個話題就此結束,沒想到柯眠又問,“那他高中時期是什麼樣的人呢?”
公告欄上的通報批評都是連著號的,比麻將的清一色還好看。喜歡收集球鞋,喜歡把校服脫下來綁在腰間,喜歡騎著川崎在宜江邊兜風,喜歡在星巴克和她荒廢一下午,還喜歡在人多的地方叫她小蝴蝶逗她玩。
談起林仲七,回憶就變得像一團毛線,莊曉站在被扯出的那一小截上,抬起頭,就能看見那團柔軟而複雜的感情。
“就那樣唄,挺出名的。”
“那你知不知道他那個時候有沒有女朋友?或者有沒有跟他關系密切的女生?”
莊曉像是被從背後捅了一刀,噴了一口無形的血。
每一句都在針對她似的。
不過仔細想想,林仲七的緋聞女友還真有一個————當時育生中學的校花,齊籽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