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傑似乎睡著了,沒有任何反應。
這是兩人的第一次,也是十五年婚姻生活的唯一一次。
第二天一早,鄭雲立刻進入兒媳角色,把家裡打掃的幹幹淨淨。
婆婆走的早,自從公公生病,家裡亂的不成樣子。
晚上她做好飯,靜靜等待。
阿傑沒回來,留在醫院照顧父親。
鄭雲非常理解,他的男人很孝順,可惜她是女的,不方便照顧公公。
第三天,阿傑還是沒回來,依舊在醫院。
如此七天後,公公去世。
阿傑哭的死去活來。
晚上兩人睡一張床,什麼都沒發生。
鄭雲再次找到了理由,公公剛去世,做那事的確不合適。
感覺出不對是在一個月後。
鄭雲可以接受阿傑傷心不碰她,可是,為什麼排斥?
她是個正常的女人,想靠近男人,每次靠近,阿傑要麼睡著一動不動,要麼淡淡推開,說這樣睡不著。
他不喜歡自己?
應該是這樣。
因為滿足父親的遺願不得已結婚。
鄭雲傷心,但知道自己長得醜,找了個合適的機會提出離婚,既然不喜歡,沒必要繼續耽誤。
阿傑把她罵了一頓,之所以不碰,因為父親去世帶來的打擊太大,說她身為一個女人,公公剛去世竟然還想著那種事,不知廉恥。
鄭雲被罵的抬不起頭,小心翼翼不確定問:“那你到底喜歡我嗎?”
阿傑眉頭緊皺,不耐煩揮揮手:“當然喜歡了,不喜歡為什麼娶你?”
鄭雲從小什麼都缺,就不缺挨罵。
又過了沒幾天,她發現懷孕了。
阿傑說,孕期內不能做那事,會傷害到孩子。
從那一天,兩人開始分床睡。
阿傑給出的理由晚上睡覺不老實,怕翻身壓到肚子裡的孩子。
可他晚上睡覺明明一動不動。
十個月後女兒出生,像極了阿傑,面板白白淨淨。
臨出院時,鄭雲悄悄找到醫生,面紅耳赤問多久可以過夫妻生活,她聽別的産婦說了,孕期中期,注意姿勢和力度可以的。
別人可以,為什麼她不可以?
想想結婚那麼久,就有過一次。
不知為什麼,她有種預感,阿傑肯定會找別的理由。
按照醫生吩咐,兩個月後,她洗的幹幹淨淨,早早哄睡孩子,來到阿傑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