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我的傷口上塗上藥膏,藥冰冰涼涼的很舒服。櫻桃又幫我換了衣服,我這才發現,衣服上都是蛇的屎。我猜,這衣服大概會被丟掉了。
戈多派人喊我過去,我一進他的帳篷,發現只有他一個人。
“你剛才不怕麼!”他說。
“怕的很。”我回
他拍了拍身邊的墊子,我坐了下來。
“這就算是結束了?”我問。
“對,你做的很好。我沒想到你居然可以忍受那些蛇。”他說。
“我也沒想到,我都要嚇死了。那麼,接下來呢?我們要出兵了麼?”我問。
他笑了:“這只是第一步!這只是博得了他們的信任,接了下來,我們要有詳細的軍事計劃。”
我點了點頭,只要能幫到趙宇天,我可以等。也希望趙宇天能堅持住,堅持到我借到兵回去救了他。
“明日開始,我帶你去每個部落看看,我們要去挨個說服他們。”他說。
我心裡有些著急,要是挨個說服,最少也需要七天吧?再七天,誰知道趙宇天那裡會怎樣?他會不會完全垮掉?
然而除了等,似乎也沒有什麼別的辦法了。
第二日一早,櫻桃給我換好了衣服,我們便走了。我依舊和戈多同坐在一隻鷹身上,我們飛越了大半個沙漠。
第一站是北王統領的區域,之所以他叫北王,是因為他統領沙漠的北部。
北王出來迎接我們,他和戈多講著他們的語言。我正無聊著,他忽然回頭對我說:“我的王妃也和你一樣,你要見見她麼?”
我一愣,意思是,這裡除了我還有別的人類?真是他鄉遇故知啊!
北王對奴婢揮了揮手,過了一會兒,只見奴隸帶來了一位婦人。
那婦人看上去大概30歲上下,大概是生過孩子的關系,身材已經走了樣。她長得不算美豔,放在人群中,至多是個中上。然而,卻透著親和力,讓人忍不住的想親近。
她一見到我,就忍不住的拉住了我的手。
“我在這一千多年了,總算見到了親人。”她激動的說。
我明白她的意思,遠嫁了以後,就算來自同一個省份的都覺得格外親,更何況她是嫁給了異族?只是,她說自己在這裡一千多年了,她是人類,怎麼活了一千多年呢?
她喚來自己的孩子,三四個小孩子,最大的不過七八歲,最小的還被奴隸抱在懷裡。
“喏,這是小十三。”她說。
我真是一臉蒙圈啊!她生了十三個孩子麼?真是英雄的母親啊!
看來,魔界雖然土豪,但是由於沒有智慧手機、電視等娛樂設施,一到晚上除了滾床單,大概也沒有別的娛樂活動了。
杜蕾斯應該來這裡做廣告,畢竟,生太多連當事人都會懷疑自己成了母豬的。
大概是生了太多,她對自己的孩子也不怎麼愛了。小十三在奴隸的懷裡哭了起來,她順手給了奴隸一巴掌,讓奴隸抓緊將小十三帶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