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她準備走時,記者從外面進來。
緊接著,一群人魚貫而入。
記者看見她之後,揮揮手。
李映棠同樣動作回應,對方上前道:“你什麼時候來的?等多久了?”
李映棠:“一個多小時了。”
“對不住啊,集合大家耽誤了些時間。”記者一一向李映棠介紹來人。
有男有女,足足九個人。
統一被郭龍剽竊過。
大家都帶來了證據。
“姑娘,聽姚記者說,你要告郭龍,我們申請加入來得及嗎?”
李映棠:“起訴得以個人名義。你們如果也想告的話,我可以教你們寫訴狀,你們只要準備好證據提交就行。”
“也行啊,訴狀咋寫?”
李映棠細緻告知抒寫格式,並起草了一份用作參考。“我現在已經收到了開庭通知,下個月十六號早九點。這是我準備的證人證言,如果方便的話,請你們留下手印和簽名,到時你們開庭,也可以聯絡我作證。”
大家傳閱後,有人簽字按了手印,有人擔心遇到麻煩,不敢下手,只在一旁觀望。
李映棠並不勉強,打官司需要花費不少時間和精力。
否則阿霰一開始也不會說算了。
家裡沒人管這事兒,僅憑自己,很難將事情辦成。
拿回證人的簽字手印,只有五個人。
這五個人不怕事。
決定和李映棠一樣告郭龍。
當下便借用李映棠的筆寫訴狀。
她在一旁熱心指點,沒有簽字的人見她如此專業,當下有了信心,決定跟著一起告。
記者就在一旁拍拍拍。
“李姑娘,你咋突然戴上口罩?摘下來啊。”
李映棠有些不悅:“我不喜歡拍照。”她可不想一直一身農婦的打扮。
報紙暴露自己的長相後,往後出行,打扮一新,別人不會議論嗎?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拍一張。”記者說。
李映棠好脾氣道:“我真的不喜歡拍照,而且我們是打官司,有些人看書看一半,你拍了我們的正臉,往後大家出門被認出來,再遇到那種閱讀只讀一半的人,還以為我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所以官司纏身,那樣的話,不大方便生活。”
她的理由不無道理。
大家也不同意記者拍正面。
記者只好妥協,拍了大家圍在一起的討論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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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