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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風終歸是個男人,而非男孩。泡上前世夢中情人,固然是人生大事,不過用冷水洗把臉,再熱的腦子,也該稍微冷靜下來了。
微微撥出一口氣,秦風回到房間,拿出了一本原本是用來當賬簿的嶄新筆記本。
今天和秦建業所說的事情,聽起來彷彿是要操縱輿論一般,但其實並沒有那麼誇張和複雜,所有的一切,不過就是“借勢”兩個字。
秦風頂多是一根火柴,他所要做的就是點燃引線,而秦建業的任務,則是盯著引線燃燒的情況,然後在爆竹將炸未炸之時,裝出捨身堵搶眼的姿態,拿一桶水,把爆竹澆滅。
而退一萬步講,即便秦建業沒把事情辦好,讓爆竹炸了——呵呵,爆竹能有大多威力?炸了就炸了吧。
秦建業交代秦風辦的事情,只有一件。
就是找個靠譜的人,代筆寫出那封反映十八中後巷廢墟擾民的信件,再找個無關緊要的人,以他的名義發表出去。
就這麼簡單。
至於剩下來的其他事情,秦建業表示自己完全可以單幹。
秦風還是很相信秦建業打的包票的,以他在區政府辦公室20多年的資歷,論人脈,怕是全市都沒幾個人能和他相提並論,想辦大事不容易,可小事還是手到擒來。如果不是職務太低,秦風恐怕秦建業早就成了“東甌一霸”,絕對有資格成為十八大之後,等著被拍的蒼蠅之一。
不過對於秦建業交代的事,秦風並不打算完全照他的話去辦。
找人代筆是要花錢的,而且也不牢靠,與其這樣,倒不如自己執筆來得穩妥。
不管怎麼樣,秦風好歹也是中文系畢業的,學校是垃圾了點,可怎麼說都是本科水平,寫一篇簡單的小文章,絕對不成問題。
秦風握著筆,先靜靜地構思了十來分鐘,想明白文章的大致脈絡後,便馬上提筆開動。
許久不寫東西,秦風在描寫上的功力有所退步,不過隨著文章越寫越深入,他的狀態也跟著慢慢恢複了。
認認真真地花了一個小時左右,秦風寫出了一篇大概六七百字的小文章。寫完之後,又來來回回修改了一遍,把所有覺得不對勁的用詞反複斟酌過後,將那些帶有明顯褒義或者貶義情緒的詞,更換成了中性平和的用詞。修改完畢,最後將全文通讀一遍,直到確保每個標點符號都沒問題,秦風這才滿意地合上了本子,睡覺去了。
第二天一早,秦風迷迷糊糊中被從廚房傳來的動靜吵醒。
秦風還當是家裡鬧賊了,嚇得趕緊一個挺身跳起來,匆匆跑出房間一看,才發現原來是王豔梅來了。
廚房裡像往常一樣,放滿了做烤串用的食材原料。
秦風微微一怔,問道:“媽,你怎麼……自己就把東西拿來了?”
“你醒了啊?”王豔梅轉過身,朝秦風微微一笑,她沒回答秦風的問題,而是指了指餐桌,輕聲細語道,“早餐我給你買來了,抓緊刷牙洗臉,先吃了吧,包子都快放涼了。”
秦風見王豔梅是這個態度,心裡不禁有點打鼓。
要是蘇糖沒忍住把做完的事情跟王豔梅說了,那倒是沒什麼,怕就怕蘇糖沒說,而王豔梅卻發現了什麼,然後從此以後跟防賊似的防著他,那才真叫“人生中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秦風花了10分鐘在衛生間裡磨蹭,上大號的同時,他認真思考了一下該不該先跟王豔梅交代情況,不過想了想,還是覺得先試探一下王豔梅比較理智。
“媽,你怎麼突然想到大清早跑來幫我了?你今天不開店嗎?”秦風吃早飯的時候,又問起了剛才的問題。